功能主治: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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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2-(2,4-二氟苯基)-1,3-双(1H-1,2,4-三氮唑基)-2-丙醇。 |
人工牛黄、板蓝根、山豆根、桔梗、诃子肉、了哥王、天花粉、连翘、冰片、珍珠层粉、广东土牛膝、猪牙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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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中佳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陈李济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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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864 |
国药准字Z44021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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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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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每日4~6次,重症每1~2小时一次,每次1~2滴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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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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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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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扁桃体炎,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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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见轻微眼一过性刺激;2.如药物局部吸收过多,可能会出现胃肠道的某些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3.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渗出性多形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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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其它吡咯类药物之间可发生交叉过敏,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不可再用本品。2.本品仅供滴眼用。3.为避免本品污染,不要将滴头接触眼睑表面。4.溶液发生变色或浑浊,不要使用。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脾虚大便溏者慎用。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