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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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帕洛诺司琼。 |
本品化学名称为:硫酸长春新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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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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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0029 |
国药准字H1402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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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1.急性白血病,尤其是儿童急性白血病,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疗效显著。2.恶性淋巴瘤。3.生殖细胞肿瘤。4.小细胞肺癌,尤文肉瘤、肾母细胞瘤、神经母细胞瘤。5.乳腺癌、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消化道癌、黑色素瘤及多发性骨髓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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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推荐剂量为:化疗前约1小时,单剂量口服本品0.5mg(一粒)。 |
成人剂量1~2mg(或1.4mg/m2)最大不大于2mg,年龄大于65岁者,最大每次1mg。儿童75μg/kg或2.0mg/m2,每周1次静脉注射或冲入。联合化疗是连用2周为一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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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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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妊娠期妇女中进行充分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也没有妊娠期或分娩期妇女使用过帕洛诺司琼,因此其对母亲及胎儿的影响并不清楚,故怀孕期间应慎用本品。帕洛诺司琼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尚不明确。鉴于许多药物均经人体乳汁排泄,对乳儿有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且在大鼠致癌性研究中发现有潜在致癌作用。因此,应充分考虑使用药物的必要性,以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药。儿童用药:18岁以下的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研究确定。老年用药:在一项口服帕洛诺司琼的关键性研究中,成人癌症患者的总数中有181名65岁或65岁以上。由于接受0.5mg剂量的帕洛诺司琼的老年患者的人数不足,因此不能推断出任何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结论。一项交叉研究比较中,口服0.75mg剂量帕洛诺司琼之后,帕洛诺司琼的系统暴露量(ACU)相似,但是在健康的老年受试者中,与<65岁的受试者比较,≥65岁的受试者的平均Cmax低于15%。因此,老年患者不必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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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1.急性白血病,尤其是儿童急性白血病,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疗效显著。2.恶性淋巴瘤。3.生殖细胞肿瘤。4.小细胞肺癌,尤文肉瘤、肾母细胞瘤、神经母细胞瘤。5.乳腺癌、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消化道癌、黑色素瘤及多发性骨髓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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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长春新碱为夹竹桃科植物长春花中提取的有效成分。抗肿瘤作用靶点是微管,主要抑制微管蛋白的聚合而影响纺锤体微管的形成。使有丝分裂停止于中期。还可干扰蛋白质代谢及抑制RNA多聚酶的活力,并抑制细胞膜类脂质的合成和氨基酸在细胞膜上的转运。长春新碱对移植性肿瘤的抑制作用大于长春花碱且抗瘤谱广。除对长春花碱敏感的瘤株有效外,对小鼠Ridgeway成骨肉瘤、Mecca淋巴肉瘤、X-5563骨髓瘤等也有作用。长春新碱、长春花碱和长春地辛三者间无交叉耐药现象,长春新碱神经毒性在三者中最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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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避免与酒精同服;4. 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5. 用药期间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 |
1.仅用于静脉注射,漏于皮下可导致组织坏死、蜂窝织炎。一旦漏出或可疑外漏,应立即停止输液,并予相应处理(参考氮芥外漏的处理)。2.防止药液溅入眼内,一旦发生应立即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以后应用地塞米松眼膏保护)。3.冲入静脉时避免日光直接照射。4.肝功能异常时减量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