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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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林霉素磷酸酯。 |
活性成份盐酸纳洛酮的化学名称、分子式、分子量如下:化学名称:17-烯丙基-4,5α环氧基-3,14-羟基吗 啡喃-6-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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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金太阳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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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780 |
国药准字H1097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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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
用于急性酒精中毒,限于步态不稳定、话多、不连贯、欣快、共济失调、感知迟钝、困倦、瞌睡、但不伴有昏迷寄生命体征改变的急性酒精中毒的酩酊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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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可经深部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静脉滴注时,每0.3g需用50-1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稀释成小于6mg/ml浓度的药液,缓慢滴注,通常每分钟不超过20mg。 1、轻中度感染:成人一日0.6-1.2g,分2-4次给药(q12h-q6h);儿童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2-4次给药(q12h-q6h)。 2、重度感染:成人一日1.2-2.7g,分2-4次给药(q12h-q6h);儿童一日按体重25-40mg/kg,分2-4次给药(q12h-q6h)。 |
舌下含服。一次0.4~0.8mg(1~2片),根据病情需要可重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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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与林可霉素、克林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本品有轻度嗜睡,偶见恶心、呕吐、心动过速、高血压及烦躁不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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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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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属于妊娠危险C级的药物,所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应特别谨慎。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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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用于革兰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
用于急性酒精中毒,限于步态不稳定、话多、不连贯、欣快、共济失调、感知迟钝、困倦、瞌睡、但不伴有昏迷寄生命体征改变的急性酒精中毒的酩酊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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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肌内注射后,在注射部位偶可出现轻微疼痛。长期静脉滴注可出现静脉炎。 2、胃肠道反应:偶见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 3、过敏反应:少数病人可出现药物性皮疹。 4、偶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或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5、少数病人可发生一过性碱性磷酸酶、血清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及黄疸。 6、极少数病人可产生假膜性结肠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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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和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者。 2、本品禁止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钠、巴比妥类、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配伍。 3、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4、如出现假膜性肠炎,可选用万古霉素0.125-0.5g口服,一日4次进行治疗。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注意。 6、儿童用药: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小于4岁儿童慎用。 |
1.高血压、低血压、心律不齐及心功能障碍者慎用。 2.酒精中毒伴严重呕吐者,应改用盐酸纳洛酮注射液或常规治疗。 3.本品应严格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