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麻醉、催眠药物所引起的呼吸抑制及各种疾病引起的中枢性呼吸衰竭,以及手术、外伤等引起的虚脱和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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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二甲弗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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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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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170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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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麻醉、催眠药物所引起的呼吸抑制及各种疾病引起的中枢性呼吸衰竭,以及手术、外伤等引起的虚脱和休克。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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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肌内注射:一次8mg。 2、静脉注射:一次8-16mg,临用前加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注射。 3、静脉滴注:用于重症病人,一次16-32mg,临用前加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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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惊厥病史者,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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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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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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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麻醉、催眠药物所引起的呼吸抑制及各种疾病引起的中枢性呼吸衰竭,以及手术、外伤等引起的虚脱和休克。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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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皮肤烧灼感等。过量可致肌肉抽搐或惊厥,小儿尤易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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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安全范围较窄,剂量掌握不当易致抽搐或惊厥,应准备短效巴比妥类(如异戊巴比妥),作惊厥时急救用。 2、静注速度必须缓慢,并应随时注意病情进展。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