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急性颅脑外伤及脑手术后的意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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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是胞磷胆碱钠。 |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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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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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364 |
国药准字Z44021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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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颅脑外伤及脑手术后的意识障碍。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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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一日0.25-0.5g(0.25g:1支-2支;0.5g:0.5支-1支)。用5%或10%的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5-10日为一疗程。 2、单纯静脉注射:每次0.1-0.2g(0.25g:0.4支-0.8支;0.5g:0.2支-0.4支)。 3、肌内注射:一日0.1-0.3g(0.25g:0.4支-1.2支;0.5g:0.2支-0.6支),分1-2次注射。 |
口服。一次9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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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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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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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颅脑外伤及脑手术后的意识障碍。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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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可发生恶心、干呕、食欲不振、头疼、失眠、兴奋、灼烧感及暂时性血压下降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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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伴有脑出血、脑水肿和颅压增高的严重急性颅脑损伤患者慎用。 2、癫痫及低血压患者应慎用。 3、肌注一般不采用,若用时应经常更换注射部位。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用;4.脾胃虚寒者慎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