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暂时解除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引起的眼部瘙痒。亦可用于治疗内眼手术后(白内障摘除术)的炎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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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咯酸氨丁三醇。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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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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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039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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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暂时解除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引起的眼部瘙痒。亦可用于治疗内眼手术后(白内障摘除术)的炎症。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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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睛内。 1、治疗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一次1滴,一天4次或遵医嘱。 2、用于白内障摘除术后炎症,应在白内障术后24小时内一次1滴,一天4次,连用2周。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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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非甾体抗炎药过敏或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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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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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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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暂时解除季节性过敏性结膜炎引起的眼部瘙痒。亦可用于治疗内眼手术后(白内障摘除术)的炎症。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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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用药后有一过性刺痛或灼热感。临床研究报告中使用本品患者中有40%出现此反应。小于5%的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眼刺激、浅层眼部感染及浅层角膜炎。 2、偶有过敏反应,角膜水肿,眼干、视力模糊等症状。 3、罕有角膜溃疡,头痛,充血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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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乙酰水杨酸、苯乙酸衍生物及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可能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上述药物有过敏反应者应慎用本品。 2、曾有报道眼科手术时,局部应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可增加眼组织出血。本品应慎用于有出血倾向的患者或避免合并应用可能延长出血时间的药物。 3、避免配带隐形眼镜等软性接触镜时用药。 4、使用前或使用过程中,发现药物浑浊应避免使用或停用。 5、使用本品感觉不适,应立即停药。 6、为避免本品污染,不要将滴头接触眼睑表面。 7、每支开启一日后不可再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妇女目前尚无足够的对照研究。因此,对于妊娠期妇女,必须权衡利弊,只有当可能获得的疗效确实大于可能的危险时方可应用本品。哺乳期妇女慎用。 9、儿童用药:在儿童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确定。 10、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1、药物过量:尚未有用药过量的数据资料。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