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低磷酸血症。低磷酸血症可在急性情况,如输血,在体外循环下进行手术、胃肠外营养时出现,也与一些慢性疾病,如慢性酒精中毒、长期营养不良、慢性呼吸道衰竭中碳酸的耗竭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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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果糖二磷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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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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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60 |
国药准字H1096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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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低磷酸血症。低磷酸血症可在急性情况,如输血,在体外循环下进行手术、胃肠外营养时出现,也与一些慢性疾病,如慢性酒精中毒、长期营养不良、慢性呼吸道衰竭中碳酸的耗竭有关。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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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剂量: 1、建议剂量为每日5-10g,治疗低磷酸血症的剂量,应根据磷酸缺乏的程度。以免磷酸超负荷,较大剂量建议每天分两次给药。 2、儿童剂量应根据体重(70-160mg/kg),不要超过建议剂量。 3、给药方式:每1g粉末用灭菌注射用水l0ml溶解,将混匀后的溶液静脉输注。 4、混匀后的溶液必须单次给药,如没有输完,余量不再使用。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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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遗传性果糖不耐症患者,对本品过敏者、高磷酸血症及肾衰患者,对果糖过敏者禁用。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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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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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致畸研究中,给小鼠用药量至人局部用量的5000倍(20mg/kg/day)),大鼠和兔用至2500倍(10mg/kg/day)),均未发现致畸作用,尽管这些量已经达到对母体和胎儿产生毒性。大鼠母体对双氯芬酸钠的毒性表现为难产,妊娠延长,胎儿体重、生长和成活率下降。已经显示,双氯芬酸钠可透过大鼠和小鼠的胎盘屏障。但目前尚无在人体的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作用尚未考察。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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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低磷酸血症。低磷酸血症可在急性情况,如输血,在体外循环下进行手术、胃肠外营养时出现,也与一些慢性疾病,如慢性酒精中毒、长期营养不良、慢性呼吸道衰竭中碳酸的耗竭有关。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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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静脉输入速度超过10ml/min时,病人可出现脸红、心悸、手足蚁感。 2、如果发现不良反应,病人应该告知医生。过敏反应及过敏性休克的报道很少。如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药,予抗过敏治疗。 3、过敏性休克的抢救措施:停止用药,监测血压。进行休克相关治疗:静脉注射肾上腺素、抗组胺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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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给药前应肉眼观察一下有无特殊情况,轻微发黄并不影响药效。 2、用药注意事项:注射过程中药液外渗到皮下时会造成疼痛和局部刺激。 3、特别警告:肌酐清除率小于 50ml/min的病人应监测血液磷酸盐水平。 4、幼儿只在必要时并需在严格的医生指导下使用。 5、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
1. 仅供眼部使用;2.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3. 使用前清洁双手;4. 滴入眼内后闭眼几分钟;5. 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