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低磷酸血症。低磷酸血症可在急性情况,如输血,在体外循环下进行手术、胃肠外营养时出现,也与一些慢性疾病,如慢性酒精中毒、长期营养不良、慢性呼吸道衰竭中碳酸的耗竭有关。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果糖二磷酸钠。 |
主要成份为:司莫司洒。 |
|
生产企业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瑞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60 |
国药准字H3302080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低磷酸血症。低磷酸血症可在急性情况,如输血,在体外循环下进行手术、胃肠外营养时出现,也与一些慢性疾病,如慢性酒精中毒、长期营养不良、慢性呼吸道衰竭中碳酸的耗竭有关。 |
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原发肿瘤及转移瘤。与其它药物合用可治疗恶性淋巴瘤,胃癌,大肠癌,黑色素瘤。 |
|
用法用量 |
剂量: 1、建议剂量为每日5-10g,治疗低磷酸血症的剂量,应根据磷酸缺乏的程度。以免磷酸超负荷,较大剂量建议每天分两次给药。 2、儿童剂量应根据体重(70-160mg/kg),不要超过建议剂量。 3、给药方式:每1g粉末用灭菌注射用水l0ml溶解,将混匀后的溶液静脉输注。 4、混匀后的溶液必须单次给药,如没有输完,余量不再使用。 |
口服100~200mg/m2,顿服,每6~8周一次,睡前与止吐剂、安眠药同服。 |
|
副作用 |
遗传性果糖不耐症患者,对本品过敏者、高磷酸血症及肾衰患者,对果糖过敏者禁用。 |
骨髓抑制,呈延迟性反应,有累计毒性。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最低点出现在4~6周,一般持续5~10天,个别可持续数周,一般6~8周可恢复;服药后可有胃肠道反应;肝肾功因与较高浓度药物接触,可影响器官功能;乏力,轻度脱发;偶见全身皮疹,可抑制睾丸与卵巢功能,引起闭经及精子缺乏。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低磷酸血症。低磷酸血症可在急性情况,如输血,在体外循环下进行手术、胃肠外营养时出现,也与一些慢性疾病,如慢性酒精中毒、长期营养不良、慢性呼吸道衰竭中碳酸的耗竭有关。 |
本品脂溶性强,可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脊液,常用于脑原发肿瘤及转移瘤。与其它药物合用可治疗恶性淋巴瘤,胃癌,大肠癌,黑色素瘤。 |
|
药理作用 |
1、静脉输入速度超过10ml/min时,病人可出现脸红、心悸、手足蚁感。 2、如果发现不良反应,病人应该告知医生。过敏反应及过敏性休克的报道很少。如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药,予抗过敏治疗。 3、过敏性休克的抢救措施:停止用药,监测血压。进行休克相关治疗:静脉注射肾上腺素、抗组胺药等。 |
本品为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对处于G1-S边界,或S早期的细胞最敏感,对G2期也有抑制作用。本品进入体内后其分子从氨甲酰胺键处断裂为两部分,一为氯乙胺部分,将氯解离形成乙烯碳正离子,发挥烃化作用,使DNA链断裂,RNA及蛋白质受到烃化,这与抗肿瘤作用有关;另一部分为氨甲酰基部分变为异氰酸酯,或再转化为氨甲酸,以发挥氨甲酰化作用,主要与蛋白质特别是其中的赖氨酸末端的氨基等反应,这主要与骨髓毒性作用有关,氨甲酰化还破坏一些酶蛋白使DNA被破坏后难以修复,这有助于抗癌作用。本品与其它烷化剂并无交叉耐药性。 |
|
注意事项 |
1、给药前应肉眼观察一下有无特殊情况,轻微发黄并不影响药效。 2、用药注意事项:注射过程中药液外渗到皮下时会造成疼痛和局部刺激。 3、特别警告:肌酐清除率小于 50ml/min的病人应监测血液磷酸盐水平。 4、幼儿只在必要时并需在严格的医生指导下使用。 5、置于儿童不能触及处。 |
骨髓抑制、感染、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用药期间应密切注意血象、血尿素氮、尿酸、肌酐清除率、血胆红素、转氨酶的变化、肺功能。 老年人易有肾功能减退,可影响排泄,应慎用。 本品可抑制身体免疫机制,使疫苗接种不能激发身体抗体产生。用药结束后三个月内不宜接种活疫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