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乳腺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鼻咽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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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化学名称:5′-去氧-5-氟尿苷。 |
1-(四氢-2-呋喃基)-5-氟-2,4(1H,3H)-嘧啶二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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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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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267 |
国药准字H22020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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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乳腺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鼻咽癌。 |
主要治疗消化道肿瘤,对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有一定疗效。也可用于治疗乳腺癌、支气管肺癌和肝癌等。还可用于膀胱癌、前列腺癌、肾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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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天总量0.8~1.2g(4-6片),分3~4次,并根据年龄、症状可适当增减,或遵医嘱,与抗肿瘤药物一起使用时,请遵医嘱。 |
口服:每日800~1200mg,分4次服。总量20~40g为1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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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常用剂量下,本品耐受性好,但有时也可能出现以下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偶有口干、唇炎、腹痛、腹胀、便秘、胃炎、麻痹性肠梗阻,罕见胃肠道出血、胃溃疡、舌炎等; 2.血液:可出现白血球减少、血红蛋白降低,偶尔出现血小板减少、贫血等症状。 3.肝脏:偶见GOT、GPT、AI-P、BIL等升高。 4.肾脏:偶见BUN上升、血尿、蛋白质、尿频等症状。 5.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出现倦怠感、头晕、头痛、嗜睡、耳鸣、脚步不稳,定向障碍,嗅觉倒错,口齿不清,味觉减弱等症状,尚有类似化合物(卡莫夫等)引起脑白质症的报道。 6.皮肤:偶有出现色素沉着、瘙痒感、毛发脱落,罕见指、趾甲异常和皮炎等。 7.循环系统:罕见胸部压迫感、心悸、心电图异常(ST段升高)等症状。 8.过敏症:偶有皮疹,湿疹、荨麻疹,罕见光过敏。 9.其他:有时出现发热、咽喉部不适感、眼睛疲劳等症状。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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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据动物实验(小鼠),报告有致畸作用,对哺乳妇女最好不要用药。2.据动物实验(小鼠),报告药物会进入乳汁,因此哺乳期服药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对早产儿、新生儿、乳婴或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无使用经验)。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和生理功能低下者慎用本药。 |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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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乳腺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鼻咽癌。 |
主要治疗消化道肿瘤,对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有一定疗效。也可用于治疗乳腺癌、支气管肺癌和肝癌等。还可用于膀胱癌、前列腺癌、肾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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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氟尿嘧啶的衍生物,在体内经肝脏活化逐渐转变为氟尿嘧啶而起抗肿瘤作用。能干扰和阻断DNA、RNA及蛋白质合成,主要作用于S期,是抗嘧啶类的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其作用机理、疗效及抗瘤谱与氟尿嘧啶相似,但作用持久,吸收良好,毒性较低。化疗指数为氟尿嘧啶的2倍,毒性仅为氟尿嘧啶的1/4~1/7。慢性毒性实验中未见到严重的骨髓抑制,对免疫的影响较轻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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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一、对以下患者慎重用药: 1.骨髓机能抑制的患者 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 3.肾功能障碍的患者 4.并发感染的患者 5.心脏疾患或既往有心脏病史的患者 6.水痘患者(有可能导致致命性的全身障碍) 7.儿童 8.消化道溃疡或出血的患者 二、一般注意事项: 1.可能会引起骨髓机能抑制等严重副作用,因此需多次进行临床检查(血液、肝、肾功能检查),充分观察患者的状态、症状、体征,发现异常时减量、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 2.可能会引起严重的肠炎(出血性肠炎,缺血性肠炎,坏死性肠炎)和脱水,密切注意病人的症状、体征。当发生严重的腹部疼痛,腹泻和其他症状时,立即停药并对症治疗,当发生脱水时,应采取适当的治疗,如补液治疗。 3.充分注意感染症状、出血倾向的发生及恶化。 4.儿童用药时,要特别注意副作用的发生,慎重用药。 5.儿童以及生育年龄患者用药时,需考虑到对性腺的影响。 6.有报导在国外静脉用药时,引起胸痛、心电图异常(ST段上升,T波倒置等)现象。 |
1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若出现骨髓抑制,轻者对症处理,重者需减量,必要时停药。一般停药2~3周即可恢复。 2轻度胃肠道反应可不必停药,给予对症处理,严重者需减量或停药,餐后服用可以减轻胃肠道反应。 3有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使用时应慎重,酌情减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