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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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苍术、厚朴(姜制)、木香、砂仁、陈皮、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名称: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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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瑞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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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74045 |
国药准字H1096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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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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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瓶,一日1-2次。 |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2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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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热呕吐者(表现为恶心呕吐兼口渴喜冷、口臭心烦、舌红苔黄等)。 2素体阴虚者(表现为形体消瘦、两颧发红、心烦少眠、盗汗、口燥咽干、舌红少苔等)以及年老体弱者。 3慢性肝炎并发黄疸、脾肿大者。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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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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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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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温中和胃。用于不思饮食,胃脘满闷或泛吐酸水。 |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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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目前尚未检索到本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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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脾胃阴虚者慎用(其表现为食欲不振,口干舌燥,手足心热等)。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重度胃痛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7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生冷、油腻、煎炸食物和海腥发物,并且不宜进食过饱,以免加重脾胃负担,不利于脾胃功能的恢复。 9服药期间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10服药期间应注意休息,不宜劳累。 |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