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本品用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腺炎、咽喉炎等热毒雍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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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一枝黄花 |
荜茇、细辛、高良姜、丁香、冰片。辅料为甘油、乙醇、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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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端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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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519 |
国药准字Z15021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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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腺炎、咽喉炎等热毒雍盛者。 |
止痛杀菌,防蛀。用于风火牙痛,牙龈红肿,虫蛀牙痛及一切神经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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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用药棉蘸药水涂于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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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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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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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扁桃腺炎、咽喉炎等热毒雍盛者。 |
止痛杀菌,防蛀。用于风火牙痛,牙龈红肿,虫蛀牙痛及一切神经牙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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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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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适用于龋齿引起的牙齿疼痛。如牙龈红肿疼痛明显,甚至开口受限者应去医院就诊。 4.用药三天后牙痛不减或加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应将瓶盖拧紧,以免药物挥发影响疗效。 7.本品为止痛剂,能缓解龋齿疼痛,但应做进一步的牙科治疗。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