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头发早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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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制)何首乌、黑芝麻、墨旱莲、桑椹、金樱子、菟丝子、(希)莶草、桑叶、牛膝、女贞子、杜仲、地黄、金银花、黑豆。 |
皂矾、沙棘、山楂、大枣。辅料:蔗糖、维生素C、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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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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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969 |
国药准字B20020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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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头发早白。 |
补血益气,健脾和胃。适用于缺铁性贫血的辅助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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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支,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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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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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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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补肝肾,强筋骨,乌须发。用于头晕目花,耳鸣,腰酸肢麻,头发早白。 |
补血益气,健脾和胃。适用于缺铁性贫血的辅助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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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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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风寒或风热者慎服。3.孕妇及糖尿病患者慎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禁止与茶及含磷酸盐类、四环素类和鞣酸类物质同时服用。 4.本品宜饭前服用,久置后有少量沉淀,摇匀后服用。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