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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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肾上腺色腙。 |
化学名称:培哚普利叔丁胺,(2S,3aS,7aS)-1{(S)-N-[(S)-1-乙酯基丁基]丙氨酰}八氢-1H-吲哚-2-羧酸,叔丁胺盐(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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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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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285 |
国药准字H20034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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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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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5.0mg(1~2片),一日3次。 |
建议每天清晨前服用一次。剂量可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和高血压反应而个体化。(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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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毒性低,可产生水杨酸样反应,如恶心、呕吐、头晕、耳鸣、视力减退等。对癫痫病人可引起异常脑电活动。 |
用培哚普利治疗过程中发现下述不良反应,按发生频率排列:很常见(>1/10);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极罕见(<1/100000),未知(从现有数据无法评价)。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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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小儿小于5岁剂量减半,大于5岁同成人。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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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因毛细血管损伤及通透性增加所致的出血,如鼻衄、视网膜出血、咯血、胃肠出血、血尿、痔疮及子宫出血等。也用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但止血效果不十分理想。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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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3. 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慎用;4.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5. 服用期间如出现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6. 儿童用量请遵医嘱。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定期监测血压和肾功能;4.避免与保钾利尿剂合用;5.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