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高热时的解热,也可用于头痛、偏头痛、肌肉痛、关节痛、痛经等。本品亦有较强的抗风湿作用,可用于急性风湿性关节炎,但因本品有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很少在风湿性疾病中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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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安乃近(C13H16N3NaO4S.H2O)应为标示量的95.0%~105.0%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20毫升内含: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6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30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20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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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集团大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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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0998 |
国药准字H19990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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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高热时的解热,也可用于头痛、偏头痛、肌肉痛、关节痛、痛经等。本品亦有较强的抗风湿作用,可用于急性风湿性关节炎,但因本品有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很少在风湿性疾病中应用。 |
适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气管炎、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咳痰、鼻塞、发热、头痛、咽痛、周身四肢酸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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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5~1g,需要时服1次,最多一日3次。小儿:按体重一次10~20mg/kg,一日2~3次。 |
口服。用量杯量取。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20毫升,每4~6小时可重复用药,每24小时不得超过4次,用药不超过7天(或遵医嘱)。6~12岁儿童用量减半,用药不超过5天或遵医嘱。6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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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氨基比林有过敏史者禁用。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严重冠状动脉疾患或严重高血压者、妊娠3个月内妇女及有精神病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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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安乃近的代谢产物可进入乳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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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高热时的解热,也可用于头痛、偏头痛、肌肉痛、关节痛、痛经等。本品亦有较强的抗风湿作用,可用于急性风湿性关节炎,但因本品有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很少在风湿性疾病中应用。 |
适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气管炎、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咳痰、鼻塞、发热、头痛、咽痛、周身四肢酸痛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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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氨基比林和亚硫酸钠相结合的化合物,易溶于水,解热、镇痛作用较氨基比林快而强。 |
本品中氢溴酸右美沙芬通过抑制延髓咳嗽中枢起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但无成瘾性;愈创木酚甘油醚能刺激支气管粘膜,引起支气管粘液分泌增加,降低痰液黏度,使痰液容易咳出;盐酸伪麻黄碱可选择性收缩鼻咽部粘膜血管,消除鼻塞,流涕症状;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抑制下丘脑前列腺素的合成而起到解热,镇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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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反应。(2)本品一般不作首选用药,仅在急性高热、病情急重,又无其他有效解热药可用的情况下用于紧急退热。(3)本品用药超过1周时应定期检查血象,一旦发生粒细胞减少,应立即停药。 |
不得超量服用本品。超量服用会出现头晕、失眠及神经质症状。6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本品。对麻黄碱药理作用敏感者、老年患者、心脏病、高血压、甲亢、糖尿病、青光眼、哮喘与肺气肿等肺部疾病引起呼吸困难患者、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患者及精神抑郁症患者不宜服用本品。避免同时服用降压药、抗抑郁药物、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以及饮酒。不得与其他含有本品成分的药物同时服用。妊振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本品,或遵医嘱。如服药后发热仍持续3天以上,咳嗽持续7天以上,应及时请医生诊治。将本品放置于远离儿童可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