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缓解感冒早期的诸症状,如流涕、鼻塞、打喷嚏、咽喉痛、咳嗽、咳痰、恶寒、发热、头痛、关节痛、肌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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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ml含对乙酰氨基酚11.25mg,氢溴酸右美沙芬0.6mg,马来酸氯苯那敏93.75μg,盐酸甲基麻黄碱0.9375mg,愈创木酚磺酸钾2.5mg,核黄素磷酸钠33μg,无水咖啡因1.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安乃近。其化学名称为:[(1,5-二甲基-2-苯基-3-2,3-二氢-1H-吡唑-4-基)甲氨基]甲烷磺酸钠盐一水合物。 分子式:C13H16N3NaO4S·H2O 分子量:35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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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
江苏涟水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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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395 |
国药准字H32020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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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缓解感冒早期的诸症状,如流涕、鼻塞、打喷嚏、咽喉痛、咳嗽、咳痰、恶寒、发热、头痛、关节痛、肌痛等。 |
用于高热时的解热,也可用于头痛、偏头痛、肌肉痛、关节痛和痛经等。本品亦有较强的抗风湿作用,可用于急性风湿性关节炎,但因本品有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很少在风湿性疾病中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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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4次。成人用量:口服,每日4次,每次18ml。 |
深部肌肉注射一次0.25~0.5g;小儿一次5~1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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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所含成分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2.服用本品或其它含有相同成分的抗感冒药、解热镇痛药发生过哮喘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或氨基比林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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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含有甲基麻黄碱,高龄患者服药请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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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缓解感冒早期的诸症状,如流涕、鼻塞、打喷嚏、咽喉痛、咳嗽、咳痰、恶寒、发热、头痛、关节痛、肌痛等。 |
用于高热时的解热,也可用于头痛、偏头痛、肌肉痛、关节痛和痛经等。本品亦有较强的抗风湿作用,可用于急性风湿性关节炎,但因本品有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很少在风湿性疾病中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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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口服后自胃肠道吸收迅速而完全,吸收后在体液中分布均匀,90%~95%在肝脏代谢,主要以与葡糖醛酸结合的形式从肾脏排泄;马来酸氯苯那敏口服经胃肠吸收较慢,生物利用度约为25%~50%,蛋白结合率72%,口服后15~60分钟起效,主要经肝代谢,代谢产物和未代谢的药物主要经肾排出;氢溴酸右美沙芬服药后半小时起效,作用持续6小时,在肝脏代谢,血浆中右啡烷低,主要为3-甲氧吗啡烷、3-羟-17-甲吗啡烷及3-羟吗啡烷三种代谢产物,由肾脏排泄,包括原形物和脱甲基代谢产物等。 |
本品为氨基比林和亚硫酸钠相结合的化合物,易溶于水,解热、镇痛作用较氨基比林快而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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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过程中避免进行汽车及机械类的运转操作,不得长期服用。 2.若症状持续五天,请及时停药并咨询医生。 3.有偶尔发生下述症状的报道,此时应停药并遵医嘱:①服用本品后立即出现荨麻疹、浮肿(喉头、眼睑、口唇等)、胸闷,同时出现面色苍白、手足发凉、出冷汗、气短等症状时;②伴高热,在全身皮肤、口及眼的粘膜部位出现皮疹、皮肤发红、烧伤样水泡等症状时;③发生哮喘时。 4.下列患者服药请遵医嘱:①本人或家族成员有过敏体质时;②肝、肾、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及高血压患者,体虚者,高热患者;③心脏病患者,高龄者;④孕妇或有 |
1本品较易引起不良反应,尤不宜用穴位注射,特别禁用于关节部位穴位。 2对药物过敏者(如对吡唑酮类药物)不宜用,不得与任何其他药物混合注射。 3本品不应长期使用。较长时间使用可引起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严重者可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导致死亡。 4应严格控制剂量,成人一次不得超过0.5g,小儿一次以8~10mg/kg为宜。 5体弱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