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因各种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周身酸痛、咯痰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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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100毫克。辅料为:甜菊素,微晶纤维素,低取代羟丙纤维素,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 |
尼美舒利。化学名:N-(4-硝基-2-苯氧基苯基)甲磺酰胺,分子式:C13H12N2O5S,分子量:30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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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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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930 |
国药准字H20050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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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因各种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周身酸痛、咯痰等症状。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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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2片,每4~6小时一次,每24小时不可超过4次。6~12岁儿童用量减半,用药不超过5天。 |
口服,一次200mg(一粒),一日一次,餐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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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中成份过敏者禁用。2妊娠3个月内妇女及有精神病史者禁用。 |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严重肝功能不全、严重肾功能障碍及对本品及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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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3个月内妇女 |
儿童注意事项: 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尼美舒利同所有的新药一样,在尚未通过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的情况下,并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药。在尚不清楚尼美舒利未是否可能通过母乳排出体外的情况下,同样不建议在哺乳期间使用本药。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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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因各种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周身酸痛、咯痰等症状。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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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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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6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本品。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器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4.老年人、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糖尿病、青光眼、哮喘、肺气肿、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痰量多者,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1.本品与阿斯匹林和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服用本品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