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打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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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对乙酰氨基酚325mg,盐酸伪麻黄碱30m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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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福和华星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昆明全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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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097 |
国药准字H20060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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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打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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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6小时服1次,一次1片,24小时不超过8片。 |
口服给药,一次5~10mg(1~2片),每次用药的时间间隔至少为2小时,一日最高剂量不得超过30mg(6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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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任一组成成分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禁用于局部缺血性心脏病(如:心绞痛、心肌梗塞或有记录的无症状缺血)的患者。 2.禁用于有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痉挛(包括Prinzmetal变异型狭心症或其它隐性心血管疾病等)症状、体征的患者。 3.因欧力停(欧立停)能升高血压,故不易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禁用。 4.禁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5.禁止同时服用MAO抑制剂,禁止在停服MAO抑制剂2周内服用欧力停(欧立停)。 6.对欧力停(欧立停)或对任一活性成份过敏者禁用。 7.在服用欧力停(欧立停)治疗的24小时内,禁止服用其他5-HT1激动剂,含有麦角胺或麦角类药物如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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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60岁以上患者请遵医嘱。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因此,年龄在18岁以下的病人不推荐使用欧力停(欧立停)。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由于对妊娠女性中没有充分的控制很好的研究,所以只有对胎儿的利大于弊时才可以使用;药物是否会在母乳中分泌尚不明确,哺乳期妇女应谨慎用药。 老人注意事项: 在老年人(≥65岁)体内的药代动力学与成年人相似,但老年人很少出现偏头痛,欧力停(欧立停)在这类病人中使用的临床经验是有限的;在治疗老年性自主神经痛方面(多半是男性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没有确定。因此老年患者应谨慎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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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周身四肢酸痛、打喷嚏、流涕、鼻塞、咳嗽等症状。 |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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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解热镇痛、镇咳及减轻鼻黏膜充血和抗组胺作用。对乙酰氨基酚具解热镇痛作用;盐酸伪麻黄碱可收缩鼻黏膜血管,减轻鼻塞症状;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能减轻流泪、打喷嚏、流涕等过敏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可对抗组胺引起的微血管扩张及通透性增加,能抑制咳嗽中枢,产生镇咳作用,但无成瘾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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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一日剂量不超过4片,疗程不超过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亢、青光眼、前列腺肥大、肺气肿等患者使用本品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的及高空作业者不宜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严重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3. 有心脏病史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患者慎用;4. 避免与5HT1B/1D受体激动剂合用;5. 避免与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