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2.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湿疹样皮炎。3.甲沟炎。4.念珠菌性口角炎。5.尿布皮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益康唑10毫克、曲安奈德1.0毫克。 |
金银花、连翘、忍冬藤、苦地丁、天葵子、土贝母、土茯苓、白鲜皮、地肤子、黄柏、赤茯苓、当归、白芍、熟地黄、鸡血藤、地黄、牡丹皮、白茅根、紫草、紫荆皮、赤芍、益母草、茜草、川芎(酒炙)、桃仁、红花、蛇蜕(酒炙)、防风、蝉蜕、牛蒡子(炒)、苍耳子(炒)、浮萍、荆芥穗(炭)、苦杏仁(去皮炒)、桔梗、白芷、皂角刺、大黄(酒炒)、甘草。 |
|
生产企业 |
湖南迪诺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国医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334 |
国药准字Z4402327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2.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湿疹样皮炎。3.甲沟炎。4.念珠菌性口角炎。5.尿布皮炎。 |
荨麻疹、湿疹、疥疮、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银屑病、痤疮、脂溢性皮炎、毛囊炎、酒糟鼻、单纯疱疹、带状疱疹、水痘、风疹、脓疱疮、皮肤瘙痒症。 |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口服,一次20粒,一日2次 |
|
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局部有严重感染者禁用。 3.结核性皮肤损害患者禁用。 4.病毒性皮肤病如疱疹、水痘患者禁用。 5.孕妇特别是妊娠3个月内的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 |
|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
|
成分 |
1.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2.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湿疹样皮炎。3.甲沟炎。4.念珠菌性口角炎。5.尿布皮炎。 |
荨麻疹、湿疹、疥疮、过敏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银屑病、痤疮、脂溢性皮炎、毛囊炎、酒糟鼻、单纯疱疹、带状疱疹、水痘、风疹、脓疱疮、皮肤瘙痒症。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中硝酸益康唑为抗真菌药,对皮肤癣菌、霉菌和酵母菌(如念珠菌)等有抗菌活性,对某些革兰阳性菌也有效。曲安奈德为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止痒及抗过敏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它黏膜(如口,鼻等)。 3避免在细嫩皮肤及面部过长时间使用,疗程应限制于3-4周内,以防止可的松类药物对皮肤的损伤(如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紫纹)。 4用药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5孕妇,特别是妊娠3个月内的孕妇禁用。 6本品不推荐小儿面部使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感冒期间停服。孕妇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