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体癣,手、足癣,股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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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本品由1%酮康唑和0.05%丙酸氯倍他索组成的复方制剂。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福昔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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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宝龙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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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3319 |
国药准字H2004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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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手、足癣,股癣。 |
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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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次。阴道炎,10天为一疗程。 |
成人:口服。每次0.2g,每日3-4次。12随以上儿童剂量同成人。6-12岁儿童:口服。每次0.1-0.2g(1-2包),每日4次。可根据医嘱调节剂量和服用次数。除非是医嘱的情况下,每以疗程不超过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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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组成成分,其他吡咯类,氨基糖苷类及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本药或利福霉素类药过敏者; 2肠梗阻者; 3严重的肠道溃疡性病变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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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婴幼儿和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应权衡利弊后慎用。禁止长期、大面积或大量使用本品。(2)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后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服用方法参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动物试验本药无致畸作用。但妊娠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因此,妊娠期妇女需权衡利弊后用药。 2.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口服后只有极少量被吸收,在乳汁中的浓度也极低。哺乳期妇女可在有适当医疗检测的情况下服用本药。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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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体癣,手、足癣,股癣。 |
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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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抗真菌药和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酮康唑为咪唑类抗真菌药,对多种皮肤癣菌、酵母菌、白色念珠菌等均有抑菌作用;丙酸氯倍他索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具有抗炎、抗过敏等作用。 |
利福昔明是广谱肠道抗生素。它是利福霉素SV的半合成衍生物。利福昔明和其他利福霉素类抗生素一样,通过与细菌DNA-依赖RNA聚合酶的β-亚单位不可逆的结合而抑制细菌RNA的合成,最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由于其与酶的结合是不可逆的,所以其活性为对敏感的杀菌活性。对利福昔明抗菌活性的研究显示,本品与利福霉素具有同样广泛的抗菌谱,对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包括需氧菌和厌氧菌的感染具有杀菌作用。由于利福昔明口服时不被肠道吸收,所以它是通过杀灭肠道的病原体而在局部发挥抗菌作用。毒理研究:重复给药毒性:大鼠每天口服本品25mg/kg、50mg/kg及100mg/kg,连续180天后,耐受性好,除雌鼠血清胆固醇呈剂量相关性增加外(可能为对肠道菌群产生作用的结果),未见其他异常变化。遗传毒性:体内外未见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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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2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4为减少感染复发,对念珠菌病,体癣,股癣和花斑癣,治疗至少需2~4周,脂溢性皮炎至少需4周或至临床治愈。5本品含有强效丙酸氯倍他索,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其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品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6本品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品直至感染得到控制。8孕妇应权衡利弊后慎用。禁止长期,大面积或大量使用本品。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后慎用。9小儿禁用。 |
1.儿童服用本药不能超过7日。 2.对6岁以下儿童建议不要服用本药片剂或胶囊。 3.长期大剂量用药或肠黏膜受损时,有极少量(少于1%)被吸收,导致尿液呈粉红色。 4.请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5.如果产生了对抗生素不敏感的微生物,应中断治疗并采取其他适当治疗措施。 6.对驾驶员和操纵机器者的影响:未知。 7.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动物试验本药无致畸作用。但妊娠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因此,妊娠期妇女需权衡利弊后用药;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口服后只有极少量被吸收,在乳汁中的浓度也极低。哺乳期妇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