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及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皮肤瘙痒症等的局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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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硝酸咪康唑、薄荷脑、合成樟脑、水杨酸甲酯、冰片、麝香草酚、丙酸倍氯米松。 |
硝酸咪康唑化学名(2,4-二氯苯基)-2-[(2,4-二氯苯基)甲氧基]乙基]-1H-咪唑硝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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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漳州无极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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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50334 |
国药准字H22020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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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及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皮肤瘙痒症等的局部治疗。 |
适用于全身念珠菌、霉菌、隐球菌、粘膜念珠菌、手足癣等各种真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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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必要时可用敷料包扎或敷盖,每日2~3次或遵医嘱。 |
饭后口服。成人一次0.25~0.5g,一日0.5~1g。小儿口服初始剂量为每日30~60mg/kg,而后减为每日10~20mg/kg;婴儿每日30mg/kg,分2次给药。疗程视病情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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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一岁以下婴儿、孕妇、肝功能障碍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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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儿童处在生长发育期,肝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试验显示咪康唑对胎儿有毒性,因此孕妇禁用本品;本品是否会分泌进入乳汁尚不明确,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对肝功能出现减退的老年患者,用药量应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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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及虫咬皮炎、丘疹性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皮肤瘙痒症等的局部治疗。 |
适用于全身念珠菌、霉菌、隐球菌、粘膜念珠菌、手足癣等各种真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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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对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絮状表皮癣菌、白念珠菌等致病真菌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另外,还具有消炎、局麻和止痒的效应。 |
广谱抗真菌药。本品在4mg/L浓度时可抑制大部分真菌生长,芽生菌属、组织浆胞菌属对其呈现高度敏感,隐球菌属、念珠菌属、球孢子菌属等亦对本品敏感。本品通过干扰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主要固醇类-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损伤真菌细胞膜并改变其通透性,以致重要的细胞内物质外漏;本品也可抑制真菌的三酰甘油和磷脂的生物合成,抑制氧化酶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细胞内过氧化氢积聚导致细胞亚微结构变性和细胞坏死。对白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自芽孢转变为侵袭性菌丝的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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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破损皮肤及粘膜部位不宜使用。 2因本品含有肾上腺皮质类固醇激素,长期使用可造成毛细血管扩张及皮肤萎缩等。 |
治疗期间定期检查周围血象、血胆固醇、三酰甘油、血清氨基转移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