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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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以环木菠萝醇类为主体的阿魏酸酯的混合物。 |
重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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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一厂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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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058 |
国药准字Z20020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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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
凉血止血,清热除湿,化瘀止痛。用于崩漏下血,月经过多,产后或流产后宫缩不良出血及子宫功能性出血属血热妄行证者,以及慢性盆腔炎之湿热瘀结所致的少腹痛、腰骶痛、带下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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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0~30mg,一日3次。 |
月经过多或子宫出血期:口服,1~2粒/次,3次/天。慢性盆腔炎:口服。2粒/次,3次/天,四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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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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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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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周期性精神病及各种神经官能症的辅助治疗。 |
凉血止血,清热除湿,化瘀止痛。用于崩漏下血,月经过多,产后或流产后宫缩不良出血及子宫功能性出血属血热妄行证者,以及慢性盆腔炎之湿热瘀结所致的少腹痛、腰骶痛、带下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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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胃不适、恶心、呕吐、口干、皮疹、乳房肿胀、脱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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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使用7天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2.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3.如服用过量,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求助。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禁用;2.月经期及月经量多者忌服;3.过敏体质者慎用;4.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