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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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福昔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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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中惠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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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040 |
国药准字H1102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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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1.用于皮肤过敏症:荨麻疹、湿疹、皮炎(神经性皮炎、日光性皮炎、虫咬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药疹、皮肤瘙痒症、也可用于药物及食物过敏;2.本药对过敏性鼻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鼻充血有效,可用于鼻窦炎;与其它解热镇痛药(如复方阿司匹林)配合可治疗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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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每次0.2g,每日3-4次。12随以上儿童剂量同成人。6-12岁儿童:口服。每次0.1-0.2g(1-2包),每日4次。可根据医嘱调节剂量和服用次数。除非是医嘱的情况下,每以疗程不超过7天。 |
口服 成人每次1片,一日1-3次;儿童剂量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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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药或利福霉素类药过敏者; 2肠梗阻者; 3严重的肠道溃疡性病变者。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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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服用方法参见【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动物试验本药无致畸作用。但妊娠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因此,妊娠期妇女需权衡利弊后用药。 2.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口服后只有极少量被吸收,在乳汁中的浓度也极低。哺乳期妇女可在有适当医疗检测的情况下服用本药。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较敏感应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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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1.用于皮肤过敏症:荨麻疹、湿疹、皮炎(神经性皮炎、日光性皮炎、虫咬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药疹、皮肤瘙痒症、也可用于药物及食物过敏;2.本药对过敏性鼻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鼻充血有效,可用于鼻窦炎;与其它解热镇痛药(如复方阿司匹林)配合可治疗感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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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利福昔明是广谱肠道抗生素。它是利福霉素SV的半合成衍生物。利福昔明和其他利福霉素类抗生素一样,通过与细菌DNA-依赖RNA聚合酶的β-亚单位不可逆的结合而抑制细菌RNA的合成,最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由于其与酶的结合是不可逆的,所以其活性为对敏感的杀菌活性。对利福昔明抗菌活性的研究显示,本品与利福霉素具有同样广泛的抗菌谱,对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包括需氧菌和厌氧菌的感染具有杀菌作用。由于利福昔明口服时不被肠道吸收,所以它是通过杀灭肠道的病原体而在局部发挥抗菌作用。毒理研究:重复给药毒性:大鼠每天口服本品25mg/kg、50mg/kg及100mg/kg,连续180天后,耐受性好,除雌鼠血清胆固醇呈剂量相关性增加外(可能为对肠道菌群产生作用的结果),未见其他异常变化。遗传毒性:体内外未见本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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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儿童服用本药不能超过7日。 2.对6岁以下儿童建议不要服用本药片剂或胶囊。 3.长期大剂量用药或肠黏膜受损时,有极少量(少于1%)被吸收,导致尿液呈粉红色。 4.请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5.如果产生了对抗生素不敏感的微生物,应中断治疗并采取其他适当治疗措施。 6.对驾驶员和操纵机器者的影响:未知。 7.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动物试验本药无致畸作用。但妊娠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因此,妊娠期妇女需权衡利弊后用药;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口服后只有极少量被吸收,在乳汁中的浓度也极低。哺乳期妇女可 |
1.交叉过敏(1)对其它抗组胺药或拟交感神经药(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等)过敏者,对本药也可能过敏; (2)对碘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 2.禁忌症(1)对本药过敏者; (2)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药治疗的患者; (3)癫痫患者; 3.慎用(1)新生儿或早产儿; (2)青光眼患者或有患青光眼倾向者; (3)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或消化性溃疡致幽门狭窄的患者; (4)心血管疾病患者(如高血压、低血压); (5)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 (6)前列腺增生明显者; (7)哮喘患者(国外资料); 4.药物对老人的影响老年人对本药反应敏感,应注意适当减量; 5.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孕妇慎用;美国药品和食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B级; 6.药物对哺乳的影响由于少量药物可随乳汁分泌,且其抗M-胆碱受体作用可抑制泌乳,因此哺乳妇女用药时应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