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湿疹,皮炎,过敏性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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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化可的松。 |
醋酸曲安奈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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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一厂 |
辽宁王牌速效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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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205 |
国药准字H21024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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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湿疹,皮炎,过敏性皮肤病。 |
用于治疗念珠菌引起的皮肤病、各种湿疹、皮炎、瘙痒症、单纯性慢性苔藓等,每日局部涂搽2~3次。皮康霜含本品、咪康唑和新霉素等,除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外,还有抗真菌和抗化脓菌的作用,适用于治疗各种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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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均匀涂于患处,轻揉1分钟后再涂药1次,每日2次。 |
每日局部涂抹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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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麻疹,水痘,化脓性皮肤病及皮肤损伤。勿用于眼科。 |
感染性皮肤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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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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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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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湿疹,皮炎,过敏性皮肤病。 |
用于治疗念珠菌引起的皮肤病、各种湿疹、皮炎、瘙痒症、单纯性慢性苔藓等,每日局部涂搽2~3次。皮康霜含本品、咪康唑和新霉素等,除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外,还有抗真菌和抗化脓菌的作用,适用于治疗各种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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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长期使用可引起皮肤痤疮样改变、色素脱失或沉着。 |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外用具有抗炎、抗过敏及止痒作用,能消除局部非感染性炎症引起的发热、发红及肿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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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与一般皮质激素类外用药相同。本品禁止与眼睛接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