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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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硝酸益康唑。 |
本品含硝酸益康唑(C18H15CL3N2O·HNO3)和丙酸倍氯米松(C28H37CLO7)均应为标示量的85.0%~115.0%。硝酸益康唑10G、丙酸倍氯米松0.1G、基质适量制成10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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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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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3418 |
国药准字H44024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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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用于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癣病,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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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他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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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可出现拒不刺激,偶见过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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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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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用于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癣病,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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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真菌药,对白色念珠菌、球孢子菌、新生隐球菌、荚膜组织胞浆菌、皮炎芽生菌以及癣菌等有效。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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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