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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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硝酸益康唑。 |
补骨脂、驱虫斑鸠菊、高良姜、盒果藤、白花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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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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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3418 |
国药准字Z20063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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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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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他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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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肝胆系统:肝生化异常。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胃肠系统:恶心。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头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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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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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通脉,理血。用于白热斯(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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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真菌药,对白色念珠菌、球孢子菌、新生隐球菌、荚膜组织胞浆菌、皮炎芽生菌以及癣菌等有效。作用机制是抑制真菌细胞膜的合成,以及影响其代谢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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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 2.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服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肝生化,如发现肝生化异常或出现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3.尚无老年人、儿童的研究资料。 4.肝生化异常与有肝病史者慎用。 5.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