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疥疮,头癣,痤疮,脂溢性皮炎,酒渣鼻,单纯糠疹,慢性湿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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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升华硫0.1克 |
主要成份为盐酸特比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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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新和成皖南药业有限公司 |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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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474 |
国药准字H19980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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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疥疮,头癣,痤疮,脂溢性皮炎,酒渣鼻,单纯糠疹,慢性湿疹。 |
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断发癣菌、紫色毛癣菌和疣状毛癣菌)。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各种癣病(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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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洗净患处一日1-2次对于疥疮将药膏涂于颈部以下的全身皮肤尤其是皮肤褶皱处每晚1次3天为一疗程换洗衣服洗澡需要时停用3天再重复第二个疗程儿童及孕妇用量请咨询医师 |
口服,成人每次二片,每日一次,疗程如下:皮肤感染的疗程:手足癣[指(趾)间型和跖型]:2-6周;体癣、股癣:2-4周;皮肤念珠菌病:2-4周。在真菌学治愈后几周,才可见到皮观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症状消失。头发和头皮感染疗程:头癣:4周。甲癣:绝大多数患者疗程为6周-3个月,其中年轻患者因甲生长正常而能缩短疗程,故除拇指(趾)甲外,小于3个月的治疗可能已足够。在其它病例中,疗程通常只需3个月。某些患者,特别是那些大拇指(趾)甲感染的患者,可能需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在第一周治疗中见到的甲生长缓慢的患者,其疗程可能需超过3个月。在真菌学治愈和停止后几个月,可看到病情继续好转直至甲板外观完全正常,这是因为健康的甲组织生长需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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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不得与其他外用药物并用。 |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轻至中度,且常为一过性。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型的皮肤反应(皮疹、荨麻疹等)。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如Stevens 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可分解症)曾见报道,若发生进行性皮疹,则应停药。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于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曾报道,极个别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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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应权衡利弊,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盐酸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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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疥疮,头癣,痤疮,脂溢性皮炎,酒渣鼻,单纯糠疹,慢性湿疹。 |
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断发癣菌、紫色毛癣菌和疣状毛癣菌)。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各种癣病(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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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对疥虫细菌真菌有杀灭作用并能除去油脂及软化表皮溶解角质其作用机制是硫磺与皮肤及组织分泌物接触后生成硫化氢等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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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与口、眼接触。 2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避免与眼睛接触;5.如出现严重皮疹,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