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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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格拉司琼。 |
本品主要成份为枸橼酸莫沙必利化学名称:4-氨基-5-氯-2-乙氧基-N-{[4-(4-氟芐基)-2-吗啉基]甲基}苯甲酰胺枸橼酸盐二水合物。分子式:C21H25ClFN3O3·C6H8O7·2H2O分子量:65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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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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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53 |
国药准字H2003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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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有烧心、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上腹痛等消化道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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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通过口服给药,与静脉、肌肉注射给药配合使用; 1 成人:剂量一般为每次1mg,每天2次; 2 儿童:剂量为每次20μg/kg,每天2次.一般于化疗前1小时服用,第二次为12小时后服用。 |
口服,一次5mg(一片),一日3次,饭前或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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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2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主要表现为腹泻、腹痛、口干、皮疹及倦怠、头晕等。偶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甘油三酯升高及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KP)、-谷氨酰转肽酶(GGT)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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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对于儿童不推荐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多个体外及体内评估试验证实本药对哺乳类动物的细胞无遗传毒性。动物实验证实无致畸胎性,但于人体则无此经验。此外,本品亦无在母乳中分泌及排泄的资料。因此,下述规则应当遵循:①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②哺乳期妇女需慎用,若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无须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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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放射治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
本品为消化道促动力剂,主要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有烧心、嗳气、恶心、呕吐、早饱、上腹胀、上腹痛等消化道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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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强效、高选择性的外周神经元和中枢神经系统内5-HT3受体拮抗剂.对因化疗、放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具有良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化疗、放疗及外科手术等因素可引起肠嗜铬细胞释放5-HT, 5-HT可激活中枢或迷走神经的5-HT3受体,触发呕吐反射.本品可选择性地阻断这一反射的触发.由于本品的高选择性作用,因而不具有其他止吐药的副作用,如锥体外系反应、过度镇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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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化疗、放疗所致呕吐起预防作用,首剂在化疗前1小时服用; 2.本药可减缓结肠蠕动,患者若有亚急性肠梗阻时,需严格观察; 3.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日剂量不宜超过10mg,以免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 4.致癌性研究资料显示,给予两性小鼠及大鼠极大量本品时(50mg/kg)(大鼠剂量于第59周时降至25mg/kg/日),发现有肝细胞瘤及或腺瘤,于接受5mg/kg本品之大鼠亦发现有肝细胞增生,而于低剂量时(1mg/kg)时此种药物无诱发肝细胞增生的现象; 5.本品与食物同时服用时吸收略有延迟。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有心脏传导阻滞病史者慎用;3.与抗胆碱药物合用时需注意;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可能引起心律失常,需注意监测;6.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