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2.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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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阿苯达唑0.2克。辅料为乳糖、淀粉、聚乙烯吡咯烷酮、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微晶纤维素、十二烷基硫酸钠、羟丙基甲基纤维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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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中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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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242 |
国药准字H4202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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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2.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
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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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取本品置口腔中咀嚼后吞下。成人肺炎及其他中、重度感染:一次62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一次375m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小儿(体重≤40kg)按阿莫西林计算,一般感染:按体重一次2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20mg/kg,每8小时1次。较重感染:按体重一次4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体重一次40mg/kg,每8小时1次。疗程7~10日。其他感染剂量减半。40kg以上的儿童可按成人剂量给药。肾功能减退者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者不需减量;肌酐清除率10~30ml/分钟者每12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者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血液透析患者根据病情轻重,每24小时口服本品250~500mg(以阿莫西林计);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各加服1次。 |
口服。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2片,2岁以上儿童单纯蛲虫、单纯轻度蛔虫感染1片,顿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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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1.可见恶心、呕吐、腹泻、口干、乏力、发热、皮疹或头痛,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2.治疗蛔虫病时,偶见口吐蛔虫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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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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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适用于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卡他莫拉菌所致的下呼吸道感染、中耳炎、鼻窦炎;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产酶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所致的呼吸道、尿路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可用于肠球菌所致的轻中度感染。2.本品也可用于敏感不产酶菌所致的上述各种感染。 |
用于蛔虫病、蛲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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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的复方制剂。阿莫西林为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克拉维酸钾本身只有微弱的抗菌活性,但具有强大广谱β内酰胺酶抑制作用,两者合用,可保护阿莫西林免遭β内酰胺酶水解。本品的抗菌谱与阿莫西林相同,且有所扩大。对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及肠球菌均具良好作用,对某些产β内酰胺酶的肠肝菌科细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脆弱拟杆菌等也有较好抗菌活性。本品对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及肠杆菌属等产染色体介导Ⅰ型酶的肠杆菌科细菌和假单胞菌属无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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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本品与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 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隔;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 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 |
1.蛲虫病易自身重复感染,故在治疗2周后应重复治疗一次。 2.蛋白尿、化脓性或弥漫性皮炎、各种急性传染病以及癫痫患者不宜使用本品。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