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引起的痢疾、肠炎等肠道感染性疾病,也可用于术前清洗肠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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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硫酸庆大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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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东方药业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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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0004 |
国药准字H1098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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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痢疾、肠炎等肠道感染性疾病,也可用于术前清洗肠腔等。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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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嚼碎后服用。成人一次80~160mg,一日3~4次;小儿按体重一日10~15mg/kg,分3~4次服用。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l~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备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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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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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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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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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痢疾、肠炎等肠道感染性疾病,也可用于术前清洗肠腔等。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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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对各种革兰阴性细菌及革兰阳性细菌都有良好的抗菌作用,对各种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及铜绿假单胞菌等有良好作用。奈瑟菌属和流感嗜血杆菌对本品中度敏感。对布鲁菌属、鼠疫杆菌、不动杆菌属、胎儿弯曲菌也有一定作用。对葡萄球菌属(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中的甲氧西林敏感菌株约80%有良好抗菌作用,但甲氧西林耐药株则对本品多数耐药。对链球菌属和肺炎链球菌的作用较差,肠球菌属则对本品大多耐药。本品与β内酰胺类合用时,多数可获得协同抗菌作用。本品的作用机制是与细菌核糖体30S亚单位结合,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近年来革兰阴性杆菌对庆大霉素耐药株显著增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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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敏感菌所致的全身性感染应注射治疗。 2.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八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肾功能损害及溃疡性结肠炎患者。 3.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阿米卡星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4.长期口服本品的慢性肠道感染的患者仍应注意出现肾毒性或耳毒性症状的可能。 5.在用药过程中仍宜定期检查尿常规和肾功能以防止出现肾毒性,并进行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测定。 6.虽然本品口服后很少吸收,但妊娠期妇女宜慎用本品。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应暂停哺乳。 7.老年患者的肾功能有一定程度的生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可能引起维生素B12缺乏;5.与某些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