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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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5-甲基-1-苯基-3,4,5,6-四氢-1H-2,5-氧氮苯并辛因盐酸盐。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17H19NO·HCl分子量:289.80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其化学名称为:5-甲氧基-2-(4-甲氧基-3,5-=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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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山姆士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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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2678 |
国药准字H20093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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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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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60mg,一日60~180mg。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渍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次1~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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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心血管疾病、心肌梗死或惊厥者禁用。 |
本品耐受性较好,不良反应可能包括:1、消化系统:可有口干、轻度恶心、呕吐、腹胀、便秘、腹泻、腹痛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胆红素可有升高,一般是轻微和短暂的,大多不影响治疗。另有国外资料报道在长期使用奥美拉唑治疗的患者的胃体活检标本中可观察到胃黏膜细胞增生或萎缩性胃炎的表现。2、神经精神系统:可有感觉异常、头晕、头痛、嗜睡、失眠、外周神经炎等。3、代谢/内分泌系统:长期应用奥美拉唑可导致维生素Brz缺乏。4、其他:可有皮疹、男性乳房发育、溶血性贫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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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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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无致畸作用,但孕妇一般禁用,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老年用药:老年人一般使用本药不需要调整剂量,但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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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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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种新型的非麻醉性镇痛药,兼有轻度的解热和肌松作用。化学结构属于环化邻甲基苯海拉明。所以不具有非甾体抗炎药的特性,亦非阿片受体激动剂。对中、重度疼痛有效,肌注本品20mg相当12mg吗啡效应。对呼吸抑制作用较轻。对循环系统无抑制作用。无耐受和依赖性。急性毒性LD50(mg/kg):小鼠,口服66.6;腹腔28.7;静脉21.9。大鼠,口服178;肌注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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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青光眼,尿潴留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长期服用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4.可能引起维生素B12缺乏;5.与某些药物可能存在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