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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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5-甲基-1-苯基-3,4,5,6-四氢-1H-2,5-氧氮苯并辛因盐酸盐。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17H19NO·HCl分子量:289.80 |
火麻仁、紫珠叶、槐花、金银花、地榆、白芍、三七、茅根、茵陈、枳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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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第一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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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2678 |
国药准字Z2006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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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 |
清热解毒,润肠通便,止血,止痛,消肿。用于痔疮发炎肿痛、肛裂疼痛及痔疮手术后大便困难、便血等及老年人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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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60mg,一日60~180mg。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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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心血管疾病、心肌梗死或惊厥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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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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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术后止痛、癌症痛、急性外伤痛。亦用于急性胃炎、胆道蛔虫症、输尿管结石等内脏平滑肌绞痛。 |
清热解毒,润肠通便,止血,止痛,消肿。用于痔疮发炎肿痛、肛裂疼痛及痔疮手术后大便困难、便血等及老年人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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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种新型的非麻醉性镇痛药,兼有轻度的解热和肌松作用。化学结构属于环化邻甲基苯海拉明。所以不具有非甾体抗炎药的特性,亦非阿片受体激动剂。对中、重度疼痛有效,肌注本品20mg相当12mg吗啡效应。对呼吸抑制作用较轻。对循环系统无抑制作用。无耐受和依赖性。急性毒性LD50(mg/kg):小鼠,口服66.6;腹腔28.7;静脉21.9。大鼠,口服178;肌注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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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青光眼,尿潴留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未明确诊断的便血,粘液血便,便血呈喷射状者应去医院就诊。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