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防治晕动病,适用于防治晕动时恶心呕吐,也可用于防治放射病、术后呕吐、药源性恶心和呕吐。美尼尔病和其他迷路内耳眩晕疾患所致恶心和眩晕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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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茶苯海明。化学名为:1,3-二甲基-8-氯-1H-2,6-二酮和N,N-二甲基-2-(二苯基甲氧基)乙胺。 |
本品为复方制剂,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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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 |
纽迪希亚制药(无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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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019 |
国药准字H20103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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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防治晕动病,适用于防治晕动时恶心呕吐,也可用于防治放射病、术后呕吐、药源性恶心和呕吐。美尼尔病和其他迷路内耳眩晕疾患所致恶心和眩晕的对症治疗。 |
本品适用于有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并且需要控制血糖水平的患者,主要适用人群为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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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当开始出现恶心、呕吐、眩晕等症状时含服。每日3~6次。成人每次1~2片,每日不超过12片。7~12岁儿童每次半片,每日不超过6片。 |
本品可以口服或管饲喂养。管饲喂养时,滴速建议从每小时20ml开始,由慢到快;最高不宜超过每小时125ml。剂量应由医师或营养师决定,并且根据患者的个体需要不同而调整。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时:推荐剂量为平均每日25kcal/kg,平均每日2000ml(1500kcal);作为营养补充时:根据患者需要使用,推荐剂量为平均每日1000ml(750kc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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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及其它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包括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腹泻等胃肠道不适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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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研究亦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1.不适合1岁以下的婴儿;2.慎用于1-6岁的儿童;3.使用时应根据患者情况有意识厨房决定。老年用药:本品为肠内营养用药,可用于老年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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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防治晕动病,适用于防治晕动时恶心呕吐,也可用于防治放射病、术后呕吐、药源性恶心和呕吐。美尼尔病和其他迷路内耳眩晕疾患所致恶心和眩晕的对症治疗。 |
本品适用于有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并且需要控制血糖水平的患者,主要适用人群为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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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据资料报道,健康者含服本品40mg后,主要经消化道吸收,部分从口腔粘膜吸收,约2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峰浓度(Cmax)约为111.36ng/ml,消除半衰期月11.47小时。本品在肝脏代谢,以代谢物形式从尿中排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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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在妊娠初期4个月内服用本药,胎儿的先天性心血管异常和腹股沟疝的发生率可能增高,与用药的关系尚有待证实。新生儿及早产儿禁用。妊娠初期不宜服用。2老年人服用后发生滞呆或头晕等不良反应的机率较一般成年人高。3镇吐效应,可给阑尾炎和药源性反应的诊断增添因难。4用药后可发生嗜睡、注意力不集中等,不宜驾驶车、船和其他交通工具,不宜从事高难度、有危险性的机器操作。5服药后不得饮酒,不得与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同服。 |
1.仅供肠内使用,严禁静脉输注; 2.使用前请摇匀; 3.一旦开启,在无菌输注条件下,请于24小时内使用完毕。 4.伴有重度胃麻痹的患者,请实施空肠喂养; 5.在使用过程中,须注意液体平衡,保证足够的液体摄入。以补充由纤维素排泄所带走的水分; 6.肠道功能衰竭的患者慎用; 7.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