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防治晕动病,适用于防治晕动时恶心呕吐,也可用于防治放射病、术后呕吐、药源性恶心和呕吐。美尼尔病和其他迷路内耳眩晕疾患所致恶心和眩晕的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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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茶苯海明。化学名为:1,3-二甲基-8-氯-1H-2,6-二酮和N,N-二甲基-2-(二苯基甲氧基)乙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瑞巴派特。化学名:(±)-2-(4-氯苯甲酰胺基)-3-[2(1H)-喹啉酮-4]-丙酸分子式:C19H15CLN2O4分子量:37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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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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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019 |
国药准字H2011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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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防治晕动病,适用于防治晕动时恶心呕吐,也可用于防治放射病、术后呕吐、药源性恶心和呕吐。美尼尔病和其他迷路内耳眩晕疾患所致恶心和眩晕的对症治疗。 |
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糜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胃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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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当开始出现恶心、呕吐、眩晕等症状时含服。每日3~6次。成人每次1~2片,每日不超过12片。7~12岁儿童每次半片,每日不超过6片。 |
1.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靡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通常成人一次0.1g(1粒),一天3次,口服。2.胃溃疡:通常成人一次0.1g(1粒),一天3次,早、晚及睡前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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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及其它乙醇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日本研究,在10047例中有54例(0.54%),发生了包括临床检验值异常在内的不良反应。其中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3035例中有18例(0.59%)出现了不良反压。在不良反应的种类,发生率方面未显示老年人与非老年人间的差异。(1)严重不良反应:1)休克、过敏症状(发生率不明*):服用本品可能会出现过敏性休克反应,这时应仔细观察,这时应仔细观察,如有异常情况,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措施。2)白细胞减少(0.1%以下)、血小板减少(发生率不明*):服用本品有时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应仔细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时,应中止给药,做适当处理。3)肝功能障碍(0.1%以下)、黄疸(发生率不明*):有时出现伴随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氮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LP)、Y-三磷酸鸟苷(Y-GTP)升高等肝功能障碍、黄疸,应仔细进行观察,发现异常时,应中止给药,做适当处理。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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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由于妊娠给药的安全性尚未确认,对于孕妇或可能妊娠妇女,只有评估治疗获益大于风险时才可使用本品。(2)根据动物实验(大白鼠)研究,本品可经母乳分泌,故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时应避免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对于小儿的安全性尚未确认(使用经验少)。老年用药:由于一般老龄患者生理机能低下,应注意消化系统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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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防治晕动病,适用于防治晕动时恶心呕吐,也可用于防治放射病、术后呕吐、药源性恶心和呕吐。美尼尔病和其他迷路内耳眩晕疾患所致恶心和眩晕的对症治疗。 |
急性胃炎、慢性胃炎的急性加重期胃粘膜病变(糜烂、出血、充血、水肿)的改善;胃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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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据资料报道,健康者含服本品40mg后,主要经消化道吸收,部分从口腔粘膜吸收,约2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峰浓度(Cmax)约为111.36ng/ml,消除半衰期月11.47小时。本品在肝脏代谢,以代谢物形式从尿中排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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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在妊娠初期4个月内服用本药,胎儿的先天性心血管异常和腹股沟疝的发生率可能增高,与用药的关系尚有待证实。新生儿及早产儿禁用。妊娠初期不宜服用。2老年人服用后发生滞呆或头晕等不良反应的机率较一般成年人高。3镇吐效应,可给阑尾炎和药源性反应的诊断增添因难。4用药后可发生嗜睡、注意力不集中等,不宜驾驶车、船和其他交通工具,不宜从事高难度、有危险性的机器操作。5服药后不得饮酒,不得与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同服。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有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服用期间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