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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酸氯倍他索乳膏

丙酸氯倍他索乳膏

处方 医保

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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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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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酸氯倍他索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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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丙酸氯倍他索乳膏
丙酸氯倍他索乳膏
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
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为丙酸氯倍他索。

奥硝唑,氯化钠,枸橼酸,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桂林华信制药有限公司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8885

国药准字H2002002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1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1)腹部感染:腹膜炎、腹内脓肿、肝脓肿等;2)盆腔感染:子宫内膜炎、子宫肌炎、输卵管或卵巢脓肿、盆腔软组织感染、嗜血杆菌阴道炎等;3)口腔感染:牙周炎、根尖周炎、冠周炎、急性溃疡性龈炎等;4)外科感染:伤口感染、表皮脓肿、褥疮溃疡感染、蜂窝组炎、气性坏疽等;5)脑部感染:脑膜炎、脑脓肿

用法用量

外用:薄薄一层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

静脉滴注,每瓶(100ml,浓度为5mg/ml)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用量:1.后预防厌氧菌引起的感染:术前一次静滴1g奥硝唑。2.疗厌氧菌引起的感染:首剂静脉滴注为0.5-1g,然后每12小时静滴0.5g,连用5-10天;儿童按每12小时滴注10mg/kg剂量静脉滴渚,厌氧菌引起的感染如病人症状改善,建议改用口服制剂。3.治疗严重阿米巴痢疾或阿米巴杆脓肿,起始剂量为0.5-1g,然后每12小时静滴0.5g,用3-6天,儿童按每日滴注20-30mg/kg剂量静脉滴渚。

副作用

对本药及基质成分过敏者和对其它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1.禁用于对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 2.禁用于脑和脊髓发生病变的患者,羊癫疯患者。 3.禁用于器官硬化症、造血功能低下、慢性酒精中毒患者。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不推荐用于12岁以下儿科病人。由于儿童皮肤表面积与体重的比例高于成人,因此,儿科病人对局部皮质类固醇更加敏感,易引起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的抑制和库欣综合症。 有报道显示,儿童应用本品可出现HPA轴抑制,库欣综合症和颅内高压。儿童HPA轴抑制的表现包括线性生长延迟、体重增加延迟、血皮质醇水平低及对ACTH刺激缺乏反应。颅内高压表现为囟门膨出、头痛及双侧视神经乳头水肿。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丙酸氯倍他索为强效皮质固醇,可经皮吸收,兔和小鼠皮下给药时均有致畸作用,致畸作用大于低效类固醇。尚未在妊娠妇女进行足够的、严格对照的研究,所以,在妊娠期间,只有当用药的可能获益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能使用本品。孕妇不能大面积、大量或较长时间使用本品。 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是否可在乳汁中测出药物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慎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慎用。建议3岁以下儿童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早期(妊娠前三个月)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同成年人用药。

成分

适用于慢性湿疹、银屑病、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神经性皮炎、掌跖脓疱病等皮质类固醇外用治疗有效的皮肤病。

1用于治疗由脆弱拟杆菌、狄氏拟杆菌、卵园拟杆菌、多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梭状芽胞杆菌、真杆菌、消化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幽门螺杆菌、黑色素拟杆菌、梭杆菌、CO2噬织维菌、牙龈类杆菌等敏感厌氧菌所引起的多种感染性疾病,包括:1)腹部感染:腹膜炎、腹内脓肿、肝脓肿等;2)盆腔感染:子宫内膜炎、子宫肌炎、输卵管或卵巢脓肿、盆腔软组织感染、嗜血杆菌阴道炎等;3)口腔感染:牙周炎、根尖周炎、冠周炎、急性溃疡性龈炎等;4)外科感染:伤口感染、表皮脓肿、褥疮溃疡感染、蜂窝组炎、气性坏疽等;5)脑部感染:脑膜炎、脑脓肿

药理作用

本品作用迅速,是目前临床应用的高效外用皮质类固醇中药效较强的一种。具有较强的毛细血管收缩作用,其抗炎作用为氢化可的松的112.5倍,倍他米松磷酸钠的2.3倍,氟轻松的18.7倍。全身不良反应为氟轻松的3倍,无水钠潴留作用,有一定的促进钠、钾排泄作用。

本品为硝基咪唑类衍生物,其发挥抗微生物作用的机理可能是通过其分子中的硝基,在无氧环境中还原成氨基或通过自由基的形成,与细胞成份相互作用,从而导致微生物的死亡。

注意事项

1本品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库欣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 2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 3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等不良反应。 4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5不可用于眼部。

1.肝损伤患者用药每次剂量与正常用量相同,使用药间隔时间要加倍,以免药物蓄积。 2.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神经症状反应即停药,并进一步观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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