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因本品局部用于肺无明显全身作用,可用气雾吸入法以缓解哮喘症状和过敏性鼻炎的治疗,本品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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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含二丙酸倍氯米松。 |
活性成分 :富马酸依美斯汀 本药每毫升含0.884 mg 富马酸依美斯汀(相当于0.5 mg依美斯汀) 。 防腐剂 :0.01%苯扎氯铵。 非活性成分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氯化钠,羟丙甲纤维素,盐酸/氢氧化钠(调节pH),蒸馏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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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 |
S.A. Alcon Couvreur N.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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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259 |
H20140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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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因本品局部用于肺无明显全身作用,可用气雾吸入法以缓解哮喘症状和过敏性鼻炎的治疗,本品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
用于暂时缓解过敏性结膜炎的体征和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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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一般一次喷药0.05-0.1mg(每撳一次约喷出主药0.05mg)一日3~4次。重症用全身性皮质激素控制后再用本品治疗,每日最大量不超过1mg。儿童用量按年龄酌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0.8mg。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 |
推荐量为患眼每次1滴,每日2次,如需要可增加到每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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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在持续42天的临床对照试验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头疼(11%)。 小于5%的患者出现下列并发症 :异梦、乏力、怪味、视物模糊、眼部灼热或刺痛、角膜浸润、角膜着染、皮炎、不适、眼干、异物感、充血、角膜炎、瘙痒、鼻炎、鼻窦炎和流泪。有些表现与疾病本身的症状相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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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婴儿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用量过大(>0.8mg/d),可出现糖皮质激素的一系列全身性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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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因本品局部用于肺无明显全身作用,可用气雾吸入法以缓解哮喘症状和过敏性鼻炎的治疗,本品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
用于暂时缓解过敏性结膜炎的体征和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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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丙酸倍氯米松为人工合成的强效外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外用具有: 1 抗炎、抗过敏、止痒及减少渗出作用,能抑制支气管渗出物,消除支气粘膜肿胀,解除支气管痉挛。 2 可以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能消除局部非感染性炎症引起的发热、发红及肿胀,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 3 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细胞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的扩展。 4 本品局部应用,对钠潴留及肝糖原异生作用很弱,也无雄性、雌性及蛋白同化激素样的作用,对体温和尿也无明显影响,吸入给药对支气管喘息的疗效比口服更有效。 |
依美斯汀是一种相对选择性的组胺H1受体拮抗剂。依美斯汀对组胺受体亲和力的体外试验表明,它对组胺H1受体具有相对选择性的作用(H1:Ki=1.3 nM,H2:Ki= 49,067 nM,H3:Ki=12,430 nM)。体内研究表明,本品对组胺引起的结膜血管渗透性的改变存在着浓度相关的抑制关系。依美斯汀对肾上腺素能受体、多巴胺受体和5-羟色胺受体没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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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 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孕妇慎用。 5婴儿慎用。 |
患者须知:为防止污染药瓶口和药液,不要使药瓶口接触眼睑和眼周部位。不用时应将药瓶口拧紧。如果药液变色,请勿再使用。配戴隐形眼镜的患者,如果眼部充血,用本品治疗期间建议其不要配戴隐形眼镜,因本品中的防腐剂苯扎氯铵可被软隐形眼镜吸收。戴用软隐形眼镜而且眼部不充血的患者,在滴药至少10分钟后才能重新戴用隐形眼镜。不能应用本品治疗由隐形眼镜引起的眼部刺激症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