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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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代-7H–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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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祥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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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294 |
国药准字H20063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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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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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耳。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3次。滴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滴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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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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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一般不用婴幼儿。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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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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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毒理】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氧氟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药代动力学】据文献报道,成人患者在中耳腔内点滴0.3%的氧氟沙星溶液,一次10滴,一日2次,总计14次。耳浴30分钟后的血药浓度很低,为0.009~0.012μg/ml。小儿患者在中耳腔内一次滴耳,耳浴0.3%的氧氟沙星水溶液5滴,120分钟后血清中浓度较低,不超过0.013μg/ml。 |
喹诺酮类抗菌药。 本品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而起杀菌作用,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杆菌、淋球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绿脓杆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具一定的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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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只用于点耳。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外,应同时服用口服制剂。3.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会引起眩晕。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4.出现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停药。5.使用本品的疗程以4周为限。若继续给药时,应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如确有应用指征,且利大于弊时方可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时应停止授乳。 【儿童用药】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他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