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埃希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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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环丙沙星。其化学名为1-丙基-氟-1,4-二氢-4-氧代-7(1-哌嗪基)-3-喹啉羧酸盐酸盐-水合物。 |
每1ml含盐酸倍他洛尔2.8mg,相当于倍他洛尔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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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汇仁药业有限公司 |
s.a. ALCON-COUVREUR n.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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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536 |
H2014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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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埃希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慢性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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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常用量:一日0.5~1.5g,分2~3次。(2)骨和关节感染:一日1~1.5g,分2~3次,疗程4~6周或更长。(3)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一日1~1.5g,分2~3次,疗程7~14日。(4)肠道感染:一日1g,分2次,疗程5~7日。(5)伤寒:一日1.5g,分2~3次,疗程10~14日。(6)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日0.5g,分2次服,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日1g,分2次,疗程7~14日。(7)单纯性淋病:单次口服0.5g。 |
每日2次,每次1-2滴点眼。如本药不足以控制眼内压时,可合用毛果芸香碱、肾上腺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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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偶可引起暂时性局部不适感、视物模糊、点状角膜炎、异物感、畏光、流泪、发痒、干燥、红斑、发炎、分泌物增多、疼痛、视力敏锐度降低、过敏反应、水肿、角膜敏感性降低和瞳孔大小不一。罕见全身性不良反应有 :心动过缓、心脏传导阻滞及充血性心力衰竭 ;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气管分泌物浓稠、气喘或呼吸衰竭 ;中枢神经系统障碍如失眠或嗜睡、眩晕、头痛、抑郁。其它反应有荨麻疹,中毒性表皮坏死,脱毛和舌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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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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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埃希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慢性开角型青光眼和高眼压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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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该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该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亦具良好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环丙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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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宜空腹服用,食物虽可延迟其吸收,但其总吸收量(生物利用度)未见减少,故也可于餐后服用,以减少胃肠道反应;服用时宜同时饮水250ml。 3.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4.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5.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6.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7.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
糖尿病患者慎用本药,尤其是自发性低血糖患者,正在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血糖药物的患者(特别是不稳定性糖尿病患者),因为β-受体阻滞剂可能会使低血糖征兆不明显。β-受体阻滞剂会掩盖甲亢的临床征兆(如心动过速),合并甲亢的患者在使用β-受体阻滞剂时不可立即停用治疗甲亢的药物,以免引起甲状腺危象。β-受体阻滞剂会加重肌无力的症状,如复视,上眼睑下垂和全身无力。在患者施行全身麻醉前,应逐渐停用β-受体阻滞剂。肺功能不良之青光眼患者使用β-受体阻滞剂时应小心。因倍他洛尔不具缩瞳作用,故在控制因闭角型青光眼引起的高眼压时需与缩瞳剂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