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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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氨苄,其化学名为(6R,7R)-3-甲基-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水合物。 |
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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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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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890 |
国药准字H20052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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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治疗复发性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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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年人及体重20Kg以上儿童,常用量每日1~2g,分2次于早、晚餐后口服。20Kg体重以下儿童,一日每公斤体重40~60mg,分2次于早、晚餐后口服。或遵医嘱。 |
局部喷雾,2-3小时一次,每次3-4揿(每揿0.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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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及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史者禁用。 |
1、偶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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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透过胎盘,故孕妇应慎用;本品亦可经乳汁排出,虽至今尚无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发生问题的报告,但仍须权衡利弊后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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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治疗复发性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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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的作用,体外试验表明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各组链球菌、肺炎球菌以及部分大肠杆菌、克雷伯氏菌属、奇异变形杆菌以及流感杆菌具有较好的抗菌活性。本品对葡萄球菌所产生的青霉素酶稳定,因而对青霉素耐药的金黄色葡萄菌亦有良好的抗菌作用。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可选择性切断花生四烯酸代谢系列中环氧合酶的作用环节,阻断前列腺素的合成途径,具有消炎、镇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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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者应酌情减量。 |
1.由于本品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5.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