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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美舒利颗粒

尼美舒利颗粒

处方 非医保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2.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3.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4.痛经;5.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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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美舒利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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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尼美舒利颗粒
尼美舒利颗粒
丙酸氟替卡松鼻喷雾剂
丙酸氟替卡松鼻喷雾剂
主要成分

主要为尼美舒利。化学名:4;mdash;硝基;mdash;2;mdash;苯氧基甲烷磺酰苯胺。分子量:308.32

药液浓度为0.05%,相当于每喷含丙酸氟替卡松50微克。辅料为:葡萄糖、微晶纤维素和羧甲基纤维素钠、苯乙醇、苯扎氯铵,吐温80、稀盐酸、纯水。

生产企业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GLAXO WELLCOME,S.A.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137

国药准字HJ201401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2.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3.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4.痛经;5.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包括枯草热)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用法用量

本品依据临床实际情况采用尽可能短的疗程。口服,成人,一次0.05-0.1g,每日2次,餐后服用。儿童用药见常用剂量为5mg/kg体重/天,分2至3次服用,其它注意见【儿童用药】项。

鼻腔喷入:左手喷右侧鼻孔,右手喷左侧鼻孔,避免直接喷向鼻中隔。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个鼻孔各2喷,每日1次(每日200g),以早晨用药为好。某些患者需每个鼻孔各2喷,每日2次,早晚各1次直至症状改善。当症状得到控制时,维持剂量为每个鼻孔1喷,每日1次。每日最大剂量为每个鼻孔不超过4喷。

副作用

1.已知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2.具有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 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 5.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6.患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7.严重凝血障碍者。 8.严重心衰患者。 9.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 10.肝功能损害患者。

非常常见:鼻衄。<常见:与其他鼻部吸入剂一样,使用后有令人不愉快的味道和气味,头痛并可引起鼻、喉部干燥、刺激等。非常罕见:过敏/过敏样反应、支气管痉挛、皮疹、面部或舌部水肿、鼻中隔穿孔、青光眼、眼压升高及白内障等。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仅用于1岁以上儿童,剂量为5mg/kg体重/天,分2至3次服用,最大剂量不超过100mg,1天2次。用于退热,疗程不超过3天。用于风湿病,疗程应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尼美舒利同所有的新药一样,在尚未通过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的情况下,并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药。在尚不清楚尼美舒利是否可能通过母乳排出体外的情况下,同样不建议在哺乳期间使用本药。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成分

1.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2.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3.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4.痛经;5.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包括枯草热)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药理作用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本品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强效的局部抗炎与抗过敏作用。

注意事项

1.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2.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 3.长期应用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4.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5.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

1.应在接触过敏原之前使用本品,以防止过敏性鼻炎症状的发生。 2.必须规律地用药才能获得最大疗效,最佳疗效会在连续治疗的3~4天后才能达到。 3.如果连续使用7天,症状仍无改善或虽然症状有改善但不能完全控制,则需停药并去医院检查。 4.未经医生许可连续使用本品不得超过3个月。 5.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如需长期使用应规律地监测身高。 6.正在服用其他糖皮质激素药物的患者使用前应咨询医师或到医院检查。 7.糖尿病患者请咨询医生。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9.鼻孔感染或感冒发烧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虽然在大多数病例中本品可控制季节性过敏性鼻炎,但是在夏季过敏原水平可异常增高,在某些病例中需要给予额外的治疗。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6.运动员慎用。 17.鼻用糖皮质激素的全身性作用曾经报道过,尤其是在长期大剂量使用时,与口服糖皮质激素相比,发生这些作用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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