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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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磁石、茯苓、牡丹皮、山药、山茱萸、熟地黄、泽泻、竹叶柴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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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国医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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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918 |
国药准字Z22024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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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
本品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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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每日三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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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突发耳鸣耳聋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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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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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
本品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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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右旋糖酐70相对分子量与人血白蛋白相近,具有提高血浆胶体渗透压、增加血浆容量和维持血压的作用。可使聚集的血小板解聚,防止血栓形成。羟丙甲纤维素是纤维素的部分甲基和部分聚羟丙基醚,它可溶于冷水中形成具有一定粘性的溶液,其性质与泪液中的粘弹性物质(主要是粘蛋白)接近,因此,可以作为人工泪液来使用。本品模拟天然泪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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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后如果感到眼部有疼痛、视物模糊、持续性充血及刺激感或病情加重持续72小时以上时,应停药并请医生诊治; 2.药液变色或混浊时请勿使用。 |
1.突发耳鸣耳聋者禁用。2.本药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