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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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辅料为糊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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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国医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百琪药业有限公司(原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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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918 |
国药准字Z2001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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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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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每日三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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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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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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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
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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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右旋糖酐70相对分子量与人血白蛋白相近,具有提高血浆胶体渗透压、增加血浆容量和维持血压的作用。可使聚集的血小板解聚,防止血栓形成。羟丙甲纤维素是纤维素的部分甲基和部分聚羟丙基醚,它可溶于冷水中形成具有一定粘性的溶液,其性质与泪液中的粘弹性物质(主要是粘蛋白)接近,因此,可以作为人工泪液来使用。本品模拟天然泪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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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后如果感到眼部有疼痛、视物模糊、持续性充血及刺激感或病情加重持续72小时以上时,应停药并请医生诊治; 2.药液变色或混浊时请勿使用。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糖尿病患者慎用。4.扁桃体化脓并全身有高热等症状者应去医院诊治。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