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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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主要成分为沙丁胺醇。其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分为沙丁胺醇,化学名称为1-(4-羟基-3-羟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分子式:C13H21NO3分子量:239.31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辅料为:羟乙纤维素、枸橼酸、丙二醇、甘油、山梨醇溶液、糖精钠、薄荷脑、苯甲酸、橙味香精、酸梅香精、纯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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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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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817 |
注册证号HC2017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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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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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前摇匀,气雾吸入,一次1-2喷,必要时每隔4-8小时吸入一次,14小时内最多不宜超过8喷,用前请详阅说明书。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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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其他B2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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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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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预防和治疗支气管哮喘或喘息型支气管炎等伴有支气管痉挛(喘鸣)的呼吸道疾病。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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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沙丁胺醇为选择性较强的β2受体激动剂,吸入时对心脏的兴奋作用比异丙肾上腺素小,异丙肾上腺素达到一定剂量后,代表支气管扩张程度的第一秒钟最大呼吸量不再增加,而心率仍随着剂量增加而继续上升。沙丁胺醇扩张支气管作用,第一秒钟最大呼吸量和心率增加作用随剂量平行上升,但前者加速度较后者快,其扩张支气管作用约为心率作用的八倍。 |
本品为粘液溶解剂,能增加呼吸道黏膜浆液腺的分泌,减少粘液腺分泌,从而降低痰液粘度,促进肺表面活性物质的分泌,增加支气管纤毛运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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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应慎用。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因此对经常使用本品者,应同时使用吸入或全身皮质类固醇治疗。若病人症状较重,需要每天多次吸入本品者,应同时监测最大呼气流速,并应到医院就诊,请专业医师指导治疗和用药。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同时使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请按说明书或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