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反复上呼吸道感染、哮喘、过敏性鼻炎、慢性乙型病毒肝炎、HBV携带者、复发性口腔粘膜溃疡、恶性肿瘤,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人类乳头瘤病毒等引起的疣类皮肤病的免疫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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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分子量:C11H12N2S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化学名称:1-β-D-呋喃核糖基-1H- 1,2,4-三氮唑-3-羧酰胺。分子式:C8H12N4O5分子量:24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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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建省福州凯华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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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3344 |
国药准字H22024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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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反复上呼吸道感染、哮喘、过敏性鼻炎、慢性乙型病毒肝炎、HBV携带者、复发性口腔粘膜溃疡、恶性肿瘤,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人类乳头瘤病毒等引起的疣类皮肤病的免疫治疗。 |
抗病毒药。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疮疹性口腔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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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药时,开启药瓶封口,然后轻轻挤压药液,边滴边涂于双腿或腹部皮肤,涂药面积越大利于吸收,成人每次1支(5ml),每周间隔用药2支;儿童每次最佳剂量10毫克/公斤体重,剩余药液旋紧瓶盖可下次再用。用于乙型肝炎的免疫治疗12个月为一个疗程,其它免疫疾病的治疗2-3个月为一个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1.病毒性呼吸道感染和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每日400~1000mg,疗程7~14天。2.小儿每日按体重10mg/kg,分4次口服。疗程7天。6岁以下小儿口服剂量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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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无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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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用于儿童治疗时,每次按10mg/Kg体重用药为最佳用药剂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用于老年患者时,可按成人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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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反复上呼吸道感染、哮喘、过敏性鼻炎、慢性乙型病毒肝炎、HBV携带者、复发性口腔粘膜溃疡、恶性肿瘤,类风湿性关节炎以及人类乳头瘤病毒等引起的疣类皮肤病的免疫治疗。 |
抗病毒药。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疮疹性口腔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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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本品为免疫调节剂,是生物学应答调节剂(BRM)中最具特征性的化学合成品,通过皮肤吸收,达到全身免疫治疗的目的。对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者发挥显著的增强作用,使被压抑的免疫功能恢复正常。主要诱导早期前T细胞分化成熟为功能性T细胞,激活巨噬细胞和粒细胞移动抑制因子;诱生内源性干扰素,诱导IL-18的合成,激活NK细胞,从而生产提高免疫作用,它本身无抗微生物作用,但可提高宿主对细菌和病毒的抵抗力。临床应用研究显示,本品可抑制乙肝病毒的复制,与特异性免疫调节剂(如乙肝疫苗)等药物连用,可增强机体针对乙肝病毒特异性免疫反应,起到协同作用。可提高肿瘤患者免疫力,防止感染和提高抗癌能力;能显著降低哮喘病人免疫球蛋白(lgE)的含量。 2毒理急性毒性实验结果未发现任何急性毒性反应:皮肤刺激性实验表明该药无刺激性,病理组织学检查,表皮、真皮病变不明显,给药组与对照组病理损害无明显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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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清洁涂药部位皮肤(温湿毛巾擦洗)中,洗浴后涂药有利于透皮吸收。 2.涂药后,涂药处保持24小时不洗水。 3.药物长时间在皮肤上保留易刺激皮肤引起药物性皮炎,建议涂药后24小时后清洁涂药部位皮肤。 4.用后如出现局部皮肤发痒等过敏性皮炎时,即停药,并用皮炎平霜,即可自行消退。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心脏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服用期间应避免饮酒;5. 服用后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