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及预防支气管哮喘,治疗伴有可逆性支气管阻塞。可用于慢性哮喘和慢性支气管炎的维持治疗,缓解急性支气管痉孪和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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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硫酸沙丁胺醇。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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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大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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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348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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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及预防支气管哮喘,治疗伴有可逆性支气管阻塞。可用于慢性哮喘和慢性支气管炎的维持治疗,缓解急性支气管痉孪和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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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粉雾吸入。成人,一次0.2~0.4mg(按沙丁胺醇计)一日4次;小儿,一次0.2mg(按沙丁胺醇计),一日4次。临用前,取胶囊1粒放入专用吸入器的刺孔槽内,用手指揿压侧按钮,胶囊两端分别被4根细针刺孔,然后将口吸器放入口腔深部,用力吸气,胶囊随着气流产生快速旋转,胶囊中的药粉即喷出胶壳,并随气流进呼吸道。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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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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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参见说明书中【用法用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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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及预防支气管哮喘,治疗伴有可逆性支气管阻塞。可用于慢性哮喘和慢性支气管炎的维持治疗,缓解急性支气管痉孪和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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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为选择性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能选择性作用于支气管平滑肌β2肾上腺素受体,而呈较强的舒张支气管的作用。在治疗哮喘剂量下,对心脏的激动作用较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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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高血压、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心功能不全等患者应慎用; 2.长期使用可形成耐药性,不仅疗效降低,且有加重哮喘的危险; 3.肾上腺素受体兴奋剂敏感者慎用,使用时从小剂量开始; 4.若使用一般剂量无效时应咨询医生,不能随意增加用量或用药次数。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