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全身所有部位骨关节炎的治疗和预防:包括膝关节、髋关节、脊柱、肩、手和手腕、踝关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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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氨基葡萄糖。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环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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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新斯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协和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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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301 |
国药准字H2005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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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全身所有部位骨关节炎的治疗和预防:包括膝关节、髋关节、脊柱、肩、手和手腕、踝关节等。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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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根据病人病情,连续服用4-12周,如有必要在医生指导下可延长服药时间。每年重复治疗2-3次。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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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氨基葡萄糖过敏的病人。 |
服用本品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 在入选2200例12岁至65岁患者的双环醇片Ⅳ期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报告30例与本品很可能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偶见(发生率<0.5%)皮疹、头晕、腹胀、恶心,极个别(发生率<0.1%)出现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睡眠障碍、胃部不适、血小板下降、一过性血糖血肌升高、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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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在动物试验中,没有观察到对生殖功能和哺乳的不良影响。由于缺乏在人体的研究,怀孕和哺乳的妇女应在权衡利弊后使用盐酸氨基葡萄糖。怀孕头3个月内避免服用该药物。 老人注意事项: 没有特殊注意事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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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全身所有部位骨关节炎的治疗和预防:包括膝关节、髋关节、脊柱、肩、手和手腕、踝关节等。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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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骨性关节炎是关节软骨蛋白多糖生物合成异常而呈现退行性变的结果。氨基葡萄糖是一种天然的氨基单糖,可以刺激软骨细胞产生有正常多聚体结构的蛋白多糖,抑制损伤软骨的的酶如胶原酶和磷脂酶A2,并可防止损伤细胞的超氧化自由基的产生,从而可延缓或逆转骨性关节炎的病理过程和疾病的进展,改善关节活动,缓解疼痛。 |
药理作用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双环醇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双环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于交配前连续给药60天,雌性大鼠于交配前14天到妊娠后15天连续给药。雄性、雌性大鼠分别于雌性大鼠妊娠后第7天和第20天处死。结果显示对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数、胎仔性别、胎仔体重、骨骼发育、内脏发育未见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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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未进行过对肝,肾功能不全病人的研究。该药物的毒性和药代动力学试验数据并不表明对这些病人的限制。但是,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在服药后应该定期检测肝、肾功能。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