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术后局部止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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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双氯芬酸钠。 |
大黄、虎杖、青皮、白茅根、陈皮、郁金、山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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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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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22 |
国药准字Z1091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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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术后局部止痛。 |
疏肝利胆,清热通下,用于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入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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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喷雾,2-3小时一次,每次3-4揿(每揿0.5mg)。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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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成分及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可引起大便次数增多,偶有轻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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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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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术后局部止痛。 |
疏肝利胆,清热通下,用于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入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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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可选择性切断花生四烯酸代谢系列中环氧合酶的作用环节,阻断前列腺素的合成途径,具有消炎、镇痛作用。 |
可使致炎豚鼠胆囊上皮细胞基本恢复正常,上皮中暗细胞增多,提示本品可增强胆囊上皮细胞功能。此外可增加大鼠胆汁分泌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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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可用于完整皮肤,不用于皮肤破损部位. 2.勿与眼睛及黏膜接触 3.本品仅供外用,切勿入口. 4.如使用本品一周后,局部症状未缓解,请即咨询医师.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服用本品后,如每日排便增至三次以上者,应酌情减量服用。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