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易瑞沙对于既往化学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客观反应率指标而确立的,尚无对照性的研究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方面的临床受益。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现有数据仅基于非对照的临床研究,尚待设计良好的对照的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基于铂剂的二联化疗方案合用本品治疗后未显示任何受益,因此,吉非替尼不适用于此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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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易瑞沙吉非替尼片为褐色圆形薄膜衣片;一面印有"IRESSA250"。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基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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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顺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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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93135 |
国药准字H20013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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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易瑞沙对于既往化学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客观反应率指标而确立的,尚无对照性的研究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方面的临床受益。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现有数据仅基于非对照的临床研究,尚待设计良好的对照的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基于铂剂的二联化疗方案合用本品治疗后未显示任何受益,因此,吉非替尼不适用于此种治疗。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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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的成人推荐剂量为250mg(1片),1日1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如果有... |
口服,CML每日20~60mg/kg,每周两次,6周为一疗程;头颈癌、宫颈鳞癌等每次80mg/kg,每三天1次,需与放疗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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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皮疹、腹泻、肝功能异常、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炎、疲劳、呼吸困难、间质性肺病。 |
水痘、带状疱疹及各种严重感染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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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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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有诱变、致畸胎及致癌的潜在可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肾功能可能较差,故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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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易瑞沙对于既往化学治疗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疗效,是基于客观反应率指标而确立的,尚无对照性的研究显示改善疾病相关症状和延长生存期方面的临床受益。本品用于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现有数据仅基于非对照的临床研究,尚待设计良好的对照的临床试验进一步证实。对于非小细胞肺癌的一线治疗,两个大型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基于铂剂的二联化疗方案合用本品治疗后未显示任何受益,因此,吉非替尼不适用于此种治疗。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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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是一种核苷二磷酸还原酶抑制剂,可阻止核苷酸还原为脱氧核苷酸,干扰嘌呤及嘧啶碱基生物合成,选择性地阻碍DNA合成,对RNA及蛋白质合成无阻断作用。周期特异性药,S期细胞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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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皮疹、腹泻、肝功能异常、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炎、疲劳、呼吸困难、间质性肺病。 |
1.服用本品可使患者免疫机能受到抑制,故用药期间避免接种死或活病毒疫苗,一般停药3个月至1年才可考虑接种疫苗。2.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增加液体的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泄。3.定期监测白细胞、血小板、血中尿素氮、尿酸及肌苷浓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