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及D的缺乏症。如佝偻病、夜盲症及小儿手足抽搐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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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有维生素A和维生素D |
腺苷钴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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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制药厂 |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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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044 |
国药准字H13020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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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及D的缺乏症。如佝偻病、夜盲症及小儿手足抽搐症。 |
主要用于巨幼红细胞贫血、营养不良性贫血、妊娠期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神经根炎、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神经麻痹。也可用于营养性疾患以及放射线和药物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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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丸,一日1-2次。 |
口服,成人每次0.5~1.5mg,一日1.5~4.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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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慢性肾衰竭、高钙血症、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禁用。 |
偶可引起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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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婴幼儿对大量或超量维生素A较敏感,应谨慎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高钙血症孕妇可伴有对维生素D敏感,功能上又能抑制甲状旁腺活动,以致婴儿有特殊面容、智力低下及患遗传性主动脉弓缩窄。2.全母乳喂养婴儿易发生维生素D缺乏,皮肤黝黑母亲婴儿尤易发生。婴儿对维生素D敏感性个体间差异大,有些婴儿对小剂量维生素D即很敏感。3.妊娠期对维生素A需要量略增多,但每日不宜超过6000单位。孕妇摄入大量维生素A时有可能引起胎儿畸形,如泌尿道畸形、生长迟缓、早期骨骺愈合等。维生素A能从乳汁分泌,乳母摄入增加时,应注意婴儿自母乳中摄取的维生素A量。妊娠动物服用过量维生素A可能致胎仔中枢神经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长期服用维生素A,可能因视黄基醛廓清延迟而致维生素A过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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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及D的缺乏症。如佝偻病、夜盲症及小儿手足抽搐症。 |
主要用于巨幼红细胞贫血、营养不良性贫血、妊娠期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神经根炎、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神经麻痹。也可用于营养性疾患以及放射线和药物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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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维生素A和D是人体生长发育的必需物质,尤其对胎儿、婴幼儿的发育,上皮组织的完整性、视力、生殖器官、血钙和磷的恒定、骨骼和牙的生长发育等有重要作用。 |
该药品为维生素类药,是氰钴型维生素B12的同类物,它是体内维生素B12的两种活性辅酶形式之一,维生素B12缺乏可致贫血、神经损害,出现精神抑郁、记忆力下降、四肢震颤等神经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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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2.高钙血症孕妇可伴有维生素D敏感,功能上又能抑制甲状旁腺活动,以致婴儿有特殊面容、智力低下及患遗传性主动脉弓缩窄。3.婴儿对维生素D敏感性个体差异大,有些婴儿对小剂量维生素D很敏感。4.老年人长期服用本品,可能因视黄醛清除延迟而至维生素A过量。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第一次使用该药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去医院检查。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神经系统损害者在诊断未明前慎用。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