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氨基酸类药。用于蛋白质摄入不足、吸收障碍等氨基酸不能满足机体代谢需要的患者。亦用于改善手术后病人的营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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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十八种氨基酸组成。氨基酸含量为10%。氨基酸浓度(毫克/1000毫升)L-异亮氨酸560L-精氨酸790L-亮氨酸1,250L-天门冬氨酸380醋酸L-赖氨酸1,240L-半胱氨酸100(相当赖氨酸880)L-谷氨酸650L-蛋氨酸350L-组氨酸600L-苯丙氨酸935L-脯氨酸330L-苏氨酸650L-丝氨酸220L-色氨。 |
柴胡、大枣、石菖蒲、半夏(制)、白术(炒)、浮小麦、远志(制)、甘草(炙)、栀子(炒)、百合、胆南星、郁金、龙齿、酸枣仁(炒)、茯苓、当归。辅料为:蔗糖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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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徐州市第五制药厂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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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101 |
国药准字Z22022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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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氨基酸类药。用于蛋白质摄入不足、吸收障碍等氨基酸不能满足机体代谢需要的患者。亦用于改善手术后病人的营养状况。 |
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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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周围静脉滴注时,成人一般每日250~750ml,缓慢静脉滴注。注射速度每1小时输注氨基酸相当10g左右(本品100ml),1分钟约25滴缓慢滴注。老人及重症病人更需缓慢滴注。从氨基酸的利用考虑,应与葡萄糖液或脂肪乳剂并用。 2.经中心静脉输注时,成人一日500~750ml,按一般胃肠外营养支持的方法,与葡萄糖、脂肪乳剂及其它营养要素混合后经中心或周围静脉连续输注(16~24小时连续使用),并应根据年龄、症状、体重等情况,按医嘱适当增减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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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严重尿毒症患者和对氨基酸有代谢障碍的病人禁用。严重酸中毒、充血型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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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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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氨基酸类药。用于蛋白质摄入不足、吸收障碍等氨基酸不能满足机体代谢需要的患者。亦用于改善手术后病人的营养状况。 |
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舒,肝郁气滞等精神刺激所致的心烦、焦虑、失眠、健忘、更年期症候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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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氨基酸输液在能量供给充足的情况下,可进入组织细胞,参与蛋白质的合成代谢,获得正氮平衡,并生成酶类、激素、抗体、结构蛋白,促进组织愈合,恢复正常生理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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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严格控制滴注速度。2本品系盐酸盐,大量输入可能导致酸碱失衡。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3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有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应使用。4遇冷可能出现结晶,可将药液加热到60℃,缓慢摇动使结晶完全溶解后再用。5开瓶药液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宜贮存再用。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