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及D的缺乏症。如佝偻并夜盲症及小儿手足抽搐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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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维生素A5000单位,维生素D500单位。 |
肉桂、附子(制)、熟地黄、酒萸肉、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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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双鲸药业有限公司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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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926 |
国药准字Z50020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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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及D的缺乏症。如佝偻并夜盲症及小儿手足抽搐症。 |
温补肾阳。用于肾阳不足,腰膝痠冷,小便不利或反多,痰饮喘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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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将软囊滴嘴开口后,内容物滴入婴儿口中(开口方法:建议采用将滴嘴在开水中浸泡30秒,使胶皮融化)。也可直接嚼服胶丸。1岁以上小儿,一次1粒,一日1次。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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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慢性肾功能衰竭,高钙血症、高磷血症伴肾性恂偻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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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婴幼儿对大量或超量维生素A较敏感,应谨慎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高钙血症孕妇可伴有对维生素D敏感,功能上又能抑制甲状旁腺活动,以致婴儿有特殊面容、智力低下及患遗传性主动脉弓缩窄。2.全母乳喂养婴儿易发生维生素D缺乏,皮肤黝黑母亲婴儿尤易发生。婴儿对维生素D敏感性个体间差异大,有些婴儿对小剂量维生素D即很敏感。3.妊娠期间对维生素A需要量略增多,但每日不宜超过6000单位。孕妇摄入大量维生素A时有可能致胎儿畸形,如泌尿道畸形、生长迟缓、早期骨骺愈合等。维生素A能从乳汁中分泌,乳母摄入增加时,应注意婴儿自母乳中摄取的维生素A量。妊娠动物服过量维生素A可能致胎仔中枢神经系统、脊柱、肋骨、心脏、眼及泌尿道畸形。有维生素A过量摄入,并可能合并早期妊娠者,应作妊娠试验,并测血中维生素A含量。维生素A过量期应避孕。妊娠妇女如有维生素A摄入过量中毒,应进行有无胎儿致畸风险的咨询。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长期服用维生素A,可能因视黄基醛廓清延迟而致维生素A过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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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A及D的缺乏症。如佝偻并夜盲症及小儿手足抽搐症。 |
温补肾阳。用于肾阳不足,腰膝痠冷,小便不利或反多,痰饮喘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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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维生素A和D是人体生长发育的必需物质,尤其对胎儿、婴幼儿的发育,上皮组织的完整性、视力、生殖器官、血钙和磷的恒定、骨骼和牙的生长发育等有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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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 2高钙血症孕妇可伴有维生素D敏感,功能上又能抑制甲状旁腺活动,以致婴儿有特殊面容、智力低下及患遗传性主动脉弓缩窄。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婴儿对维生素D敏感性个体差异大,有些婴儿对小剂量维生素D很敏感。 5老年人长期服用本品,可能因视黄醛清除延迟而至维生素A过量。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治疗期间,宜节制房事。 4.阴虚内热者不适用。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本品宜饭前服或进食同时服。 8.服药2周内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赤石脂或其制剂。 14.如正在应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